付款合同模板集锦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付款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付款合同 篇1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徐某因承建移民房需要向原告购买水泥,双方约定先将水泥运给被告开工,等一楼的工程款打出来再付给原告,直至主体工程完成,被告仍未付款给原告。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水泥款21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后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
青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水泥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1000元,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欠条,被告应当按该结算数额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故依法判决如下: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永玲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分歧】
本案事实清楚,乍看并无争议,但深究考虑,原告可否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若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仍值得探析。
【评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不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因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徐某逾期不付货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但双方并未约定有关违约金的条款。自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双方虽然未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约1 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雷同,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利率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故被称作逾期付款利息。
定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但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对货款进行了结算,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此时被告已经明确结欠原告货款21000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告徐某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货款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货款的利息损失,因为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2.至于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公布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2(法释[1999] 8号,简称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当事人并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也没有就此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被告徐某应于双方结算后立即付款,但被告徐某直至原告张某诉至法院仍未付款,显属逾期不付的违约行为,自双方结算之日起即20xx年11月18日起即已违约。4.因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意味着愿由法院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并服从法院对其纠纷予以了断裁决。一旦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了违约事实的存在,并在判决书中确定被告应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就表示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义务,而原告则同意接受被告依判决书确定的方式履行给付义务。故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不能称其为违约行为,相应也就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于履行期满后,义务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的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也非违约责任,也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所以逾期付款利息应自应支付货款而未支付货款之日起计算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
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但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无可厚非。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是原告接受法院的判决对原告履行期间的'宽限,但并不能说明原告放弃了相关的利益,更不能因此就认为被告徐某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被免除。只要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一直存在,就应当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本案中被告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直至其将货款还清为止,是一直持续存在的,故就应该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这里还有一个如何表述的问题,有的审判员表述为“至支付货款之日止”,有的审判员则表述为“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笔者认为后者的表述相对比较合理,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裁判标的能够一次性支付到位,可能会出现分多次付清的情况,而此时逾期付款的行为是仍旧存在的,只是逾期付款的金额有所减少,并不能因为支2 《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付了部分货款就免除了支付剩余逾期款的违约金的义务。这时应该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综上所述,针对事前没有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是二条的规定,应予以准许赔偿逾期付款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利息,即逾期付款利息。该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依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而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期间应自付款逾期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付款合同 篇2
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付款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制作安装安装地点:
(2)项目实施开始于201年月日,竣工日期为201年月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2)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进行调整,新增部分内则按报价表中单价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小写)(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决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负责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项目的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确认签字。
3、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负责看管。
4、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下雨、停电、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定工期理因顺延。
5、工期竣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
2、及时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施工时应严格按合同、预算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3、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卫生。
4、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工作。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保修期内属乙方负责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不含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害破坏)。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自行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保修期间因广告牌掉落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占总工程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占总工总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人民币:元,大写:。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按照承揽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乙方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工程付款合同范本
2、工程途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甲方应采取弥补措施或者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者擅自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以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并以双方签字为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6、工程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整改。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制作工作,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若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应协调达成解决协议,再行议付。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七、工程审批手续由方办理,甲方应提供市政、工商所需的材料。
八、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用书面通知他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九、本协议涉及的设计图、制作图、工程报价预算书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款项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合同 篇4
延川县交通局:
由我单位承接施工的延川县旅游路网改造项目五标段(土会路合同金额219万元),延川县旅游路网改造项目一标段(小伏路合同金额401万元),延川县通村公路八标段(马琯路合同金额414万元),另以上三条道路变更签订增加金额290万元,三条路共计1324万元。三条路于20xx年7月已全部完成并交付贵单位使用,截至目前,贵单位共计支付我单位900万元,尚有424万元工程款未支付,我单位已为该项目垫付了150余万元,目前我单位仍然拖欠下属施工队人工费、机械费等约250余万元,由于拖欠时间太长,加之眼下学生开学报名急需用钱,因此恳请贵单位尽快支付我单位工程款,以解决我们目前面临的严重困难。
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延川县道路工程项目部
20xx年8月13日
付款合同 篇5
甲方: 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乙方: 安装有限公司
丙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
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经丙方同意,甲方将该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宜各方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义务范围及要求: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的甲方所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及责任,包括工程施工、结算工作的配合与工程的维保等,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2、乙方应具备与甲方同等的企业资质与能力,乙方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付全部责任;且甲方对乙方能够承接《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担保责任。
3、甲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收取甲方与丙方签订的《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款项。
5、乙方负责提供所收款项的正规合法的工程款发票。
二、具体款项及支付说明:
1、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至乙方公司账户。
2、每次款项支付均由乙方提前提供满足丙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丙方收到确认合格的发票后给予办理款项支付。
3、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所欠工程款发票全额补齐。
三、其他:
1、本协议履行所产生不属于《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的一切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其他两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与本协议及所涉及的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而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且不具备法律效力时,则《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仍有甲丙双方履行,不受影响。
4、未经三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5、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三方同意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2、本协议有效期至《 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合同履行义务完成后止。
甲方(盖章): 限公司
代表(签字):
电话:
日期:**年1月15日
乙方(盖章): 安装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日期:
丙方(盖章):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