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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的随笔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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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的随笔集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随笔应该很熟悉吧?随笔可以观景抒情,可以睹物谈看法,可以读书谈感想,可以一事一议。想看看大家都在写什么样的随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情的随笔,欢迎阅读与收藏。

心情的随笔1

我又梦到了你,逼迫着自己不去想你,不去想你,可最后的结果,终究还是这样,我怎么感觉连我自己都开始厌恶自己了?都残疾了还去乱想什么,纯碎添堵呢。

我不知道一天到晚躺在这个床上,意义何在,更不知道,活着,还能为了什么?看着家人难过的样子?或者继续去想念一个早已厌恶我到极点,一点都不想搭理我的女孩?我还能做什么?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这样累赘一样,只能,看着别人笑,我也笑,看着别人哭,我还笑,我好想生命就在这里终止,一直在属于我的小屋里,不会再出来,至少这样,没有对某人的思念,没有对家人的愧疚,没有对自身的痛苦,没有眼泪,没有讥讽,七情六欲,都可以停止,不会折磨着我。

好累,累的人喘不过气,呼吸仿佛快要停止,该死的现实,永远只会强迫着人接受,童话故事,只是现实的一个恶作剧,现实中没有童话。

我准备后天早上五点悄悄的离开医院,反正现在也只是腿的问题了,我不想在天台养伤,医院的气味让我难受,感觉自己就像累赘一样需要人扶着才能做一些事情,我喜欢自由的空气,喜欢什么事情都只靠自己,我不想靠别人,我还年轻,还有双手,我可以用自己的手撑起一片天,也不想在这还残存着你的足迹的县城里待着,在这里我会总感觉你回到了这里,总感觉你的气息离我很近。我的存款够我养到自己可以用拐杖走路,然后摆个小摊,慢慢的让他好起来,也许还真有希望在一年后可以站着找到你,对你说一句好久不见呢。

落花有情流水无情,而现在就算流水注意到了落花,枯萎的落花也不敢落在纯净的流水边了,等落花来春重新散发活力后,流水已不知奔走到何方。现在的流水在湖泊里已让人无从寻找,等那时流水奔走到大海,便是无从下手了,残存的足迹,会被时间无情的抹除,而落花,只能在湖泊边飘荡,一日复一日,希望着流水可以回流。

也许,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该离开了,也不会像这个样子在这里给人添堵,自由的空气,很美妙。

心情的随笔2

星期二的下午,迎着明媚的春光,怀着激动的心情,我们实验学校全体四年级同学一起去农业生态园踏春参观。

我们坐着学校的公交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领队老师首先把我们带到了番茄园,映入眼帘的是一列列排列整齐的番茄队伍,虽然它们“个子”不高,可是每个番茄植株上都挂满了红通通的果实,有的像红草莓,有的像红桃子,还有的像红苹果,真是惹人喜爱呀!我兴奋地拿着老师发的口袋,跑进我们班的领地开始采摘起来。”这里一个又红又大的”“那里又发现一个更好的”我就这样在番茄丛里左顾右盼,寻寻觅觅,不一会儿,我就摘了十多个。正当我准备转身回去的时候,突然传来“啊”的一声惊叫,只见张思彤同学手里拿着穿了底的塑料袋,她的番茄滚了一地。我赶忙跑过去,帮她一起捡地上的番茄。张思彤看着那些沾满泥土和裂了口的果子,难过地快哭了出来。我安慰她说:“没事,我分一半给你。”我重新要来一只塑料袋给她装上蕃茄,张思彤开心地笑了。

接着老师又带我们去植物科普园和牡丹园参观。在科普园我们看到了许多奇形怪状的植物,有巨型南瓜,巨型番茄树等,还有高大的火龙果树、芭蕉树。在牡丹园,雍容华贵的牡丹吸引了我们的眼球,或紫红或粉红的花瓣层层叠叠地包围着金黄色的花蕊,真不愧是国色天香。牡丹的美吸引了小蜜蜂过来采蜜……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参观结束了,我和同学们恋恋不舍地坐上了返回学校的公交车。

通过这次到生态园踏春,不但让我大饱绿色食品——蕃茄口福,还让我大开眼界,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

心情的随笔3

才明白什么是缘分。之前看《围城》初章时并不觉得有啥意思,本意欲删,好在坚持,这一坚持,就慢慢地有如磁铁的正负极一般被吸引了。所以说坚持是一好事,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说刚开始是喜欢,那现在就是介于喜欢和爱之间。今天刚看完了这本书,直至几秒前,还是越来越深,无法自拔的状态,而现在已经遂渐清醒。所以时间就是最好的解药,不过也可能是我中毒不深。

不说题外话,先来解释下这个书名吧。“围城,城外的人想要进去,城里的人想要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正如这书名,充满文学,而又富有哲理。它即是言情小说,又是文学小说,还是哲学小说,更是讽刺小说。

书中几处精华:

一,方老(方鸿渐的父亲)曾对儿子(方鸿渐)说过一句话:“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作为当时吸收了外国先进思想的钱钟书先生(此书作者),肯定是要对此唾之以鼻的,讽刺方老先生的愚腐封建思想。(啊,我也成批判对象了,其实我还是很认同这句话的。备注一下,这句话是引用先人的话,非钱钟书之亲口。)

二,“天下有2种人。譬如有一串葡萄在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引自外国文学)。”书中说:“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棵葡萄都是剩余中最好的,另一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棵都是剩余中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留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就是学文学哲理的,能把人忽悠了都不自知。真不愧为当世才子。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也是乐观的人哪!

(钱钟书,生于1920年—卒于1998年。19岁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入校不久就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只考了15分,更主要的是他的国文、英文水平高到让同学拜服的地步,其中英文更是获得满分,于1920年被清华大学外文系录取。到清华后他的志愿是:横扫清华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还在大学期间建立了比较文化和比较文学观念,知识结构正式形成。因出众的才华受到罗家伦、吴宓、叶公超等人的欣赏,被看作文学天才。)

当时看完这本书时,只觉得叹息。这是一部悲剧,我相信同看这书的人,无不对书中的人物表示同情、怜悯。我想这样的悲剧故事肯定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被不停翻拍了。(这些问题都是真实存在的。同时也感叹钱钟书先生对生活如此看透,他是怎么写出这书的?)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却是两个家庭的事。婚姻正是因为掺杂了太多东西,所以变质了。柴米油盐醋,人情世故礼物,无一不煽风点火。也正如书中所言,刚开始恋爱的两人,总是收敛着性子,表现自己好的方面,而把坏的方面掩藏起来,恋爱使人盲目。等到结婚了,彼此双方都毫无顾忌地放开性子了。都说婚姻是相互包容的,这样背道而驰,岂有不分裂的道理?

喜欢结尾,不是因为喜欢悲剧,只是太多的喜剧结尾让人麻木,偶尔来下悲剧,换换鲜。现在在看电视剧版的《围城》,哈哈。说实在的,还是小说写得好。电视剧,呵呵,这太老了,1990年,我刚好出生啊,画面不太高清啊。

我们常说,人即要有外在美,又要有内在美,那《围城》就是内外兼修。言语幽默而不失优美(也有人说书中话语刻薄),冷嘲暗带热讽(用现在的话,骂人不带脏字)。向已逝的钱钟书老先生致敬!师范子弟,一向羡慕。

书中某几处,还是觉得暗淡无光(赴湖南那段),是其不足,但仍不影响其价值。至少这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好的一本(是最好,不是最好看。这两者完全不同)。这书的命运也很坎坷,好在后来文化自由畅通,得以重见天日……希望有更多的人来看这书!绝好推荐!国学经典。

心情的随笔4

“郭敬明的<幻城>确实精彩,你运用的也恰到好处,很有创新,只是考试将近,你还是……”略有担忧的声音响起……

我抬头望着老师的眼睛,清澈的犹如星空,却仍渗着屡屡伤痛,我乖巧地点点头,“老师,我明白“。待老师带着微笑转身离去,我才发觉,桌上的日记本,不知何时,已被打湿。

我是个在老师眼中乖巧的孩子,却用自己的风格让文字喧嚣飞扬,和我一样,叛逆,不甘拘束。语文老师也很欣赏我这一点,班上只有我一人,驾着优美的文笔,却仍让文字自由飞翔。与众不同的思路,总是我拿分的关键,可考场作文的禁锢,却让我无从适应。

仍记得老师拿着我的日记时的轻叹,说话时眼里闪过的一丝痛与怨。我明白,老师已经看透了我,但她更了解中国的教育模式,在比例失重的情况下,她不得不选择后者。我想,我了解。

我只能选择分数……

我明白,即使能力再高,没有分数的铺垫,有怎会有自己的舞台?我清楚,我很清楚,这个社会是分的社会,没有分,自己寸步难行。除非你的能力高的惊天动地,否则……

我很无奈,默默无闻,有才无处施展,这样的生活更令我窒息。我别无选择。我的能力连出人头地都做不到,都力不从心,又何况要惊天动地?我又有什么权利要求能力呢?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但我又不甘沉默,不甘被禁锢!

倔强地仍用自己的风格,不理会那些规则,那些烦人的规矩。叛逆地继续着我的科幻小说,我的灵异故事,叛逆地继续着一切,我自己认定的一切。但是,总是很糟。因为自己没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看着自己的文字断断续续,我的心也在抽搐。我学会了发呆,开始幻想有一天也能像郭敬明一样,拥有自己的天地。

郭敬明在高三仍可以推出<幻城>,仍在自己的天空翱翔。可我,仅仅初一,但那片天空已在分数的击打下毫无还手之力,支离破碎。我很茫然,在那片天空,我找不到北极星。

但是,我相信自己的翅膀可以冲出重围,挣脱束缚,展开金翅,去寻找自己的天空,寻觅自己的世界

也许会很累,也许会很苦,但我心无悔,我相信自己。

暂时的低头,并不代表我高傲的灵魂会屈服,总有一天,我的文学美会征服它,我的灵魂会打破这层玻璃。

我坚信,会有这一天。

心情的随笔5

有时候我总是喜欢说自己多么厌倦俗世的嘈杂,不喜欢自己为了粉饰一些七扭八歪的虚荣而无谓地应付和妥协,讨厌必要的时候不得不为自己装腔作势做一些贡献。有时候我也会对别人讲自己如何习惯独来独往,但有时候却也不已为然。我以为自己这样说很勇敢,很坦诚,但还是有所怀疑,甚至很矛盾,也很牵强。

当我感觉累了或者对乏味的日子难以承受的时候,我会让自己本能地停下来,欣赏一下大地上的阳光和头顶上的天空以及自己被风吹过的样子,但我不会为自己寻找更多的理由去沉迷太久,以至于自己和自己绕来绕去,走不出去自己的我和我的自己。但有些时候我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停留,也没有资格独来独往,更没有资格实现沉迷太久的愿望,有些事我注定无法超越,也耽搁不起,更没有能力觉得自己了不起。

其实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陌生,不认识自己或者很讨厌自己,只是苦于束手无策而无从选择,尽管我时常有一种想逃离的冲动,不想让自己阻碍自己,用想象的自己替代现实的自己,但那也仅仅是一种愿望而已。生命这东西总是过于主观,而且任性、倔强,有时候没有边界,没有底线,没有输赢,甚至不是很可靠,却偏偏要寻寻觅觅,想入非非。但有谁非要把这些说成是幼稚和不成熟,那只能是胡说八道,因为在我看来这里毕竟或许还有一些我们愿意向往与渴望的东西。

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多么无比可怜和脆弱,就否定生命的初衷,尽管我的心愿总是被各种理由草率地耽搁和忽略着,并且因此而失望和抱怨,但这并不是世界的错,也没有理由让世界承受这一切。有时候我总是觉得自己活的过于草率、鲁莽和匆忙,以至于感觉自己的心总是里倒歪斜、跌跌撞撞,也许还有些忐忑不安。

大多数以为活过来的人总想在从新活一回,因为它们觉得他们的一生遭受的尽是各种来不及和不满意。他们认为只要把自己与世界看作是一种缘分和机遇,那么接下来的一切还应该就绪。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可能,我还会用风吹过的脸对着天空,给世界一个闪烁的眼神,还有微笑。我想我会把油腻腻的黑色聚集在瞳孔的中央,让周围散发着天鹅绒的光泽,我只是希望天空接受我那懂礼貌而又很乖戾的眼神,如果还能夸奖我的眼神本身就很温柔而且又高贵,我就觉得自己很成功,也很欣慰。

心情的随笔6

如此闷热,是夏天到了吧。夏天,貌似在叶缝草隙间会传来虫子的鸣叫;倘若清晨早些起来,还能听见那清脆宛转的鸟叫声。两者汇合起来,倒也是一曲使人心静神闲的自然和谐乐章。只可惜对夏天声音的联想不能掩盖住两耳旁的歌声,很遗憾联想没有把我带入那清幽无人的世界。

从屋外传入的歌声时起时伏,似乎是随歌唱者的即兴而跃动。仔细听,在背景音乐下始终有另一把声音在断断续续地歌唱。歌唱者似乎总在忙暇些什么。随着某一卡通片的主题曲的播出,声音就更繁杂了:还能听见蹦蹦跳跳的声响。那是一把何其稚嫩的童声,轻柔如棉絮,给耳朵一种新鲜的感觉,如初闻雨后草叶般怡人。那是我邻居家的幼童在歌唱。

但扫兴的事总会有。先不说那是何其久远而呆板的一曲,说说那断续的杂音吧。那是一把沙哑而低沉的嗓音,很难想像它的主人是如何声嘶力竭将它提高几度地发出来。伴随着音乐的高起,那歌声除了走音还是走音。段段歌词本应如一口清泉喷涌般流畅,但无奈不知为何,却如卡在石隙间的细流点点从其嘴中吐出。不过他的热情依然高涨,丝毫没有对他那“独特”的歌声有所避讳,与他的孩子还跳起了舞。

我向母亲暗示道:“你说这楼板也太薄了吧!”母亲听了听那盖过童声、音乐原声的老驴挣扎般的歌声,笑了笑。“一把年纪不容易啊!人家颜面无存都不介意了,就体谅体谅……为博童颜一笑不易啊!”我心里倒想起了另一些事,便问:“我小时候呢?你也这样唱歌吗?”脑海里幻想着母亲唱歌时五音不全的景象,便开始笑了起来。母亲有些不服气,但仍故作淡定“谁不是这样的,唱的好听的早就去当歌星了!”话音刚落,她便伴着传来的乐音高歌了两句。

望着母亲如此童心未泯的样子,我心里反倒是有一丝温暖。想必儿时,如此活泼的她也为我唱了不少歌,“颜面无存”了很多遍吧。再次幻想她歌唱的场面,从那五音不全的搞笑中,更渗出了一丝温馨。此刻心里有一把歌声流过,是的,那是母亲的声音。

耳边流淌的歌声未终止,但厌意散去,那确实该是一首动人的乐曲。

我为之动容,为之欣喜。

心情的随笔7

夜有很多中呈现的方式,有时会以星空绚烂呈现,有时会以星光点点呈现,有时会以墨空呈现。

当你半夜辗转难眠的时候,你会发现,夜是多么的寂寞,多么的空虚,多么的令人伤怀。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失眠,依旧伴随着我,因为它的陪伴,让我在一天里的忙碌有了一丝清闲。

夜风呼啦啦的吹过,带着微微凉意,吹醒了我的大脑吹醒了我的心。

我身穿露肩及膝连衣裙,走出家门,来到阳台,我就那么呆坐在铁椅上,铁椅也是凉的,似是受了夜的渲染,风,就那么不顾情面的吹过来,我竟有那么一丝丝抖擞之意。

自六年级开始,我就夜夜失眠,家里的人却都不知道,每当我一个人独坐于夜空下,吹着夜风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心中的孤单与寂寞,还有那无法言喻的伤感。

当我昂起头的时候,我发现夜空如墨,深不见底的黑,黑的令人发指。

我不知道这样的夜空出现了多少次,我又看了多少次。

每每看着那偌大的家,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父母总是出差,说是工作,总是没时间陪我,其实我也理解父母是为了家在付出,我也知道她们很累,我并不希望她们这么累,我怕她们累坏了身体,我想在平常的生活中简简单单的做一些可口的家常菜给她们吃,不想她们在吃外头那些所谓的盒饭快餐,我想说爸妈我想你们了。

当我低下头的时候愕然发现,我已泪流满面,眼泪在脸上尽情的舞蹈,随着夜风的吹拂在下巴摇曳,亦随着夜风消失于这夜间。

风依旧在吹,却吹不走我心中的寂寞,一个人的孤单,至于下我一个人的孤单弥漫于世间。

夜,依旧在继续。

心情的随笔8

月,想必它的光辉已静静地洒在故乡的海滩上,浪花轻轻地拍打着海岸,曾经的我们在这里留下了欢笑与天真。而如今的我们却分飞各地,同一轮月下的我们,是否又会在牵挂着彼此?同一片天空下的你我,是否有在怀念着我们曾经的过去。风吹云淡,漫天星辰,我的心绪你们知否?落叶无声,雁过无痕,你我曾经的梦想是否又还在?流星划破夜空,我们曾经的友情是否会像那流星般一闪即逝?

好想再回到从前,好想再变回曾经的我们,回到从前我们开心的时光,变回曾经单纯的我们。再次的相遇,你我的友情却不似从前,曾经的形影不离如今已成为了怀念的过往,曾经的默契如今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彼此变得越来越客气,越来越客气的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越来越陌生的你我是否又会变成往后的形同陌路?变成对面相逢却不相识路人呢?一段友情难道就这样慢慢地被时光冲淡吗?曾经的我们,难道就这样慢慢地变得越来越陌生吗?曾经的我们,就只能活在过去的回忆里吗?我不想!我真的不想!

心情的随笔9

今天,我所在的暑期托管班组织了一次有意义的活动,给环卫工人送水。

出发前,老师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瓶水,让我们看见环卫工人就给一瓶,我带着这瓶水和兴奋的心情出发了。

到达了目的地——唐长城遗址公园,老师把我们分成几组,由不同的老师带领往不同方向去寻找环卫工人。我仔细寻找,突然,我看到一个正在给干干的泥土浇水的环卫工叔叔,那天正值西安高温,只见环卫工叔叔被晒得黑红的脸上布满了汗珠,后背的汗也将衣服浸湿了,但是,叔叔依然在全神贯注地给地浇水,看到这,我有些感动,想把手里的水立刻送给他。于是,我快跑几步来到叔叔旁边,对叔叔说:“叔叔,您辛苦了!喝杯水歇歇吧。”叔叔听了这话,露出了微笑,说:“小朋友,谢谢你。”“没关系,你把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干净、更美丽,我们要谢谢你。”我边说边递出了手中的水。叔叔接下了水,老师顺势给我们拍下来一张照片。

捐完水,我的心情无比高兴和幸福。环卫工人是我们城市的美容师,为了让我们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他们披星带月,不顾高温和严寒,将我们的城市变得更美好。希望我今天的一瓶水能给他们带去一丝清凉,一点关怀。

心情的随笔10

万千红尘,月光撩起眉间的痛楚,到底是一场空,眼眸中的期盼,在一夜月光中随风淡去。既然非得分手不可,那么请在雨天吧,这样,你就不会看到我奔腾而下的眼泪。

透支千年泪,祭奠你的美。

浮殇一季流光,暖了哪一季明媚的殇。

思念是一种病。幸福的是我病了,你也病了,不幸的是,你康复了,我却一病不起。

不打扰,是我最后的温柔。

你是我的不知所措,我却只是你的心不在焉。

我爱你,爱得无法自拔,你伤我,仅用一句话。

你连叹息都可以美得像是在微笑,这样要我怎么画出悲伤的你。

也许我们等待不是为了那份希望,而是为了一份执着。

我在学着忘记你,

要忘记一个自己深爱的人,从来都不容易。

一步一惊心的人生,一步一痛心的爱情。

我们之间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年轻时我们放弃的,以为那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生。

好的爱情是你通过一个人看到整个世界,而坏的爱情使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

错过的,都是想要的。没有错过的,都是可以平静接受的。

也许有时候,逃避不是因为害怕去面对什么,而是在等待什么。

不怕前路坎坷,只怕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缺氧过后的爱情,粗心的眼泪都是多余。

固执地守着过去的记忆不肯放手,却不知道一直被自己的记忆骗了。

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了遇见下一个离开。

如果你注意到我的凋谢,你是否才会想起,我曾经那样为你绽放过。

有时候留给别人的伤害,选择沉默比选择坦白要痛多了。

你会不断的遇见一些人,也会不停的和一些人说再见,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再回陌生,从臭味相投到分道扬镳,从相见恨晚到不如不见。

假如可以选择时光,我想回到过去。那里有我的怀念,和爱我的你。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够好,我承认,我不算完美,但是我很真。

人们哭泣,不是只为一件事,而是那些愤怒和情绪,压抑得太久。

往事如烟。像是看过一场,听过的一支歌,逛过的名胜,过去便是过去,无凭无据。

我已经删除了你在我生活里的一切痕迹,除了对你的回忆。

想对着喜欢过的人笑,却笑着哭出来。

世界上,真的会有那么一个人默默关注着你,疼爱着你,却永远不再靠近你。

原来,是我们的爱背叛了我。放手,是最好的解脱。不会再为你掉眼泪,不会再傻傻等你的电话,不会再苦求你不要离开。

如果你要离开我,请选在一个雨天,这样,你就不会看到我奔腾而下的眼泪。

在乎才会乱想,不在乎连想都懒的想。

亲爱的自己,不该想的人,就别想了。

希望身边能一直有个懂自己的人,在乎自己的人,而不是每次心里有无数的委屈却只能憋在心里找不到任何人诉说。

有没有一个人,可以让我无所顾忌地还原真实的自己,可以让我卸下自己的不安和防备。

承诺再多,做不到,就成了谎言。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 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如果不爱我,请直接告诉我。

人生中,有些事还是不知道为好。有些事你会希望自己不曾问过,看到过,听说过,甚至感受过。

感情不需要诺言,协议与条件。它只需要两个人,一个能够信任的人,一个愿意理解的人。

人山人海总有人先离开,所以我有何德何能,奢求你的明白。

你以为,我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其实,我也只是一个女孩,也是会偷偷地掉泪的。

有没有试过回过头去看你跟一个人的聊天记录,从一开始到现在。看着看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一个人,从陌生走近你,然后再陌生。

心情的随笔11

当笔下肆意挥洒的心情化为文字,我将用它记录永生-------莫言

记录心情,记录生活,记录点点滴滴,它不是执着的过往,它只是我成长的见证。

手中的笔在不停的转动,那是我在思考;口中发出的阵阵叹息声,那我是在纠结;纸上的字迹在有条不紊的进行,那是我在安排思绪之路。

感的知,思的念,缘的份;水的柔,微的笑,妙的语;

寂寞的街道,一个人的时光,悠长的小巷,两颗心的盼望,世间所有相见,不如怀念来的真切,实在;所有的怀念,不如撰写纸上,多年后,至少让它深埋在初见的季节,馨香依旧。

屋檐细雨,堂前飞燕,装饰了那段旧时的光阴,弥补了残缺不全的喜悦,正是因为它们的出现,使色彩变的斑斓,沉静变的异动。衔泥的燕子,摇曳的花枝,褪色的长夜,破晓前的向往,生命在轮回,熟悉的永远都是我们的笑脸,张着不老的容颜向青春喝彩。

思的念,念的想,张开怀抱,接受阳光的洗礼,微风吹过,何必想着一湘旧梦,幽幽苦我心。晶莹的泪珠,流去的只是我的不成熟,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懂得转弯的惩罚,在记忆的深处,埋下一次幼稚的冲动,童话的幻想,只是一曲梦回,湿了枕边的丝巾,苦涩难当。最美的流年应该是去留无意,云卷云舒,看庭前花开花落,淡定自若,悠然听着、、、

滴滴、答答,最好听的声音就在水溅落的瞬间,柔若无骨,经风婉转,看似不经意的划过耳畔,却在心中谱起了音符,跳动的节奏,跃然上了心头,虽不是天上霓裳,地上羽衣,却是水的物语,心的聆听。音波的.传送,带起的是脸庞微微的蠕动,腼腆的笑容,在诚心的祈盼中,修饰了人间的四月天,可掬,动人。

锦瑟流年,新语旧愿,放纵一次又何意,张狂一回又怎样,没有犯过错怎会知道错的离谱,没有失败过怎么会知道成功的意义。所有的不确定都在黄粱一梦间,所有的世事风云在变,逍逍遥遥,共度一生逍遥游,嘻嘻哈哈,在无意中渐明人世之理。心存对来到这个世界的一份感激,对所有出现的,逝去的,怀念,微笑。

将所有的心语用语言加载,妙笔下也是能生出嫣红的花,染色了的一纸素颜也至少苍白了一个雨季。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甘,也不再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惹人怜。我明白天总是会晴的,雨总有会停的时候,路也会直,旅途总会有顺利的时候,只是现在,这道坎正起时,没有办法去改变,磨砺心志,正是佳节,能不能走出不一样的曲调只有看自己的一颗心,有没有被浮世的浪潮所吞噬,躲过了就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躲不过,就是沉于海底,做一个历史的游魂,见证曾经的这段呕心沥血的沧桑….

心情的随笔12

去年除夜买的一球水仙花,养了两个多月,直到今天方才开花。

今春天气酷寒,别的花木萌芽都迟,我的水仙尤迟。因为它到我家来,遭了好几次灾难,生机被阻抑了。

第一次遭的是旱灾,其情形是这样:它于去年除夕到我家,当时因为我的别寓里没有水仙花盆,我特为跑到磁器店去买一只纯白的磁盘来供养它。这磁盘很大、很重,原来不是水仙花盆。据磁器店里的老头子说,它是光绪年间的东西,是官场中请客时用以盛某种特别肴馔的家伙。只因后来没有人用得着它,至今没有卖脱。我觉得普通所谓水仙花盆,长方形的、扇形的,在过去的中国画里都已看厌了,而且形式都不及这家伙好看。就假定这家伙是为我特制的水仙花盆,买了它来,给我的水仙花配合,形状色彩都很调和。看它们在寒窗下绿白相映,素艳可喜,谁相信这是官场中盛酒肉的东西可是它们结合不到一个月,就要别离。为的是我要到石门湾去过阴历年,预期在缘缘堂住一个多月,希望把这水仙花带回去,看它开好才好。如何带法颇费踌躇:叫工人阿毛拿了这盆水仙花乘火车,恐怕有人说阿毛提倡风雅;把他装进皮箱里,又不可能。于是阿毛提议:“盘儿不要它,水仙花拔起来装在饼干箱里,携了上车,到家不过三四个钟头,不会旱杀的。”我通过了。水仙就与盘暂别,坐在饼干箱里旅行。

回到家里,大家纷忙得很,我也忘记了水仙花。三天之后,阿毛突然说起,我猛然觉悟,找寻它的下落,原来被人当作饼干,搁在石灰甏上。连忙取出一看,绿叶憔悴,根须焦黄。阿毛说:“勿碍。”立刻把它供养在家里旧有的水仙花盆中,又放些白糖在水里。幸而果然勿碍,过了几天它又欣欣向荣了。

是为第一次遭的旱灾。

第二次遭的是水灾,其情形是这样:家里的水仙花盆中,原有许多色泽很美丽的雨花台石子。有一天早晨,被孩子们发见了,水仙花就遭殃:他们说石子里统是灰尘,埋怨阿毛不先将石子洗净,就代替他做这番工作。他们把水仙花拔起,暂时养在脸盆里,把石子倒在另一脸盆里,掇到墙角的太阳光中,给它们一一洗刷。雨花台石子浸着水,映着太阳光,光泽、色彩、花纹,都很美丽。有几颗可以使人想象起“通灵宝玉”来。看的人越聚越多,孩子们尤多,女孩子最热心。她们把石子照形状分类,照色彩分类,照花纹分类;然后品评其好坏,给每块石子打起分数来;最后又利用其形色,用许多石子拼起图案来。图案拼好,她们自去吃年糕了;年糕吃好,她们又去踢毽子了;毽子踢好,她们又去散步了。直到晚上,阿毛在墙角发见了石子的图案,叫道:“咦,水仙花哪里去了”东寻西找,发见它横卧在花台边上的脸盆中,浑身浸在水里。自晨至晚,浸了十来小时,绿叶已浸得发肿,发黑了阿毛说:“勿碍。”再叫小石子给它扶持,坐在水仙花盆中。

是为第二次遭的水灾。

第三次遭的是冻灾,其情形是这样的:水仙花在缘缘堂里住了一个多月。其间春寒太甚,患难迭起。其生机被这些天灾__所阻抑,始终不能开花。直到我要离开缘缘堂的前一天,它还是含苞未放。我此去预定暮春回来,不见它开花又不甘心,以问阿毛。阿毛说:“用绳子穿好,提了去这回不致忘记了。”我赞成。于是水仙花倒悬在阿毛的手里旅行了。

它到了我的寓中,仍旧坐在原配的盆里。雨水过了,不开花。

惊蛰过了,又不开花。阿毛说:“不晒太阳的原故。”就掇到阳台上,请它晒太阳。今年春寒殊甚,阳台上虽有太阳光,同时也有料峭的东风,使人立脚不住。所以人都闭居在室内,从不走到阳台上去看水仙花。房间内少了一盆水仙花也没有人查问。直到次日清晨,阿毛叫了:“啊哟昨晚水仙花没有拿进来,冻杀了”一看,盆内的水连底冻,敲也敲不开;水仙花里面的水分也冻,其鳞茎冻得象一块白石头,其叶子冻得象许多翡翠条。赶快拿进来,放在火炉边。久之久之,盆里的水溶了,花里的水也溶了;但是叶子很软,一条一条弯下来,叶尖儿垂在水面。阿毛说:“乌者。”我觉得的确有些儿“乌”,但是看它的花蕊还是笔挺地立着,想来生机没有完全丧尽,还有希望。以问阿毛,阿毛摇头,随后说:“索性拿到灶间里去,暖些,我也可以常常顾到。”我赞成。垂死的水仙花就被从房中移到灶间。

是为第三次遭的冻灾。

谁说水仙花清它也象普通人一样,需要烟火气的。自从移入灶间之后,叶子渐渐抬起头来,花苞渐渐展开。今天花儿开得很好了阿毛送它回来,我见了心中大快。此大快非仅为水仙花。人间的事,只要生机不灭,即使重遭天灾,暂被阻抑,终有抬头的日子。个人的事如此,

心情的随笔13

耳机里的音乐还没停止,迷迷糊糊的我从梦中醒来,忽然想起来浩哥。

浩哥走的那天早上,我醒得很早,窗外天色渐亮,睁眼,换个姿势,侧身,摸了摸枕头,然后我穿上了睡裤,内衣,和T恤。

浩哥早就起来了,他要赶早班车,我清晰地听见了他开卧室门的声音,上厕所的声音,冲马桶的声音,以及他用那我总以为坏掉的电动牙刷刷牙的声音。

昨晚我说过了,今天我不送他。他说,你起得来吗,没指望你送,也不需要你送。

这么多年了,我没有送过任何人离开。

走出我的卧室,浩哥已经刷牙洗脸完毕,他在收拾行李。去卫生间上完厕所洗手的时候,浩哥的毛巾、电动牙刷、刮胡刀不见了,刷牙的杯子还留在洗手台,静静地看着他日常刷牙的杯子,青灰色,忽然觉得很好看。

从洗手间出来,浩哥已经整理好,他背了黑色双肩包,手里提了一个纸袋子,纸袋子里面有一个鞋盒,鞋盒里面装了一双鞋。他说,我走了,没带走的东西先放你这。

我没有看他,答应了一声:嗯。

阳台昨晚浩哥洗的衣服没有收完,还挂在晾衣架上。我知道我会帮他收起来叠好放在我的衣柜。

浩哥说,他走了。然后他就走了,我甚至没有听见关门的声音,钥匙他昨晚留在了茶几上。

坐在沙发,我点了一根烟,一口一口地吸,把烟灰弹在烟灰缸里。起身站到了阳台,晨色很亮,应该是个好天气。高耸的建筑都还很安静,有清亮的汽笛声以及小区里晨练的老人在吊嗓。

放眼下去,公园里柳树垂下来了。春天了,真是好天气。

走进浩哥的卧室,去年我们一起买的笔记本还在书架上,玻璃杯里的绿萝长势良好,他的东西所剩无几,几包手帕纸,一盒棉签,一瓶消毒酒精,还有那把音质不好的吉他。

毯子在床上耷拉着,看吧,这些都是留给我洗的,不过本来这些东西就都是我的。房间这么小,他的味道竟然这么快就散了,坐在他的床上,原来窗户开着。窗外的天气真的好啊,春天了。

拿起他的那把破木吉他,帮他调好了音,放回了原位。

去厨房泡一杯柠檬水,厨房很干净,水池里没有杂物。浩哥说,做饭是他的爱好。但我会嫌弃他每次做完饭不及时把厨房收拾干净。忽然有点想念他做的小龙虾、辣子鸡、回锅肉、粉蒸肉、拌肘花,炸馍片、炸薯条、炸土豆、以及他做的雪梨银耳汤,生理期给我熬的红枣粥,腊八节做的腊八粥以及偶尔的黑暗料理。

浩哥是宠我的,从某种感知上我下了这个定论。只是我预设我们会很好的生活下去,但我们却无法生活下去。

柠檬水放在茶几上,点燃另一支烟,烟灰弹在烟灰缸里,想让烟雾充满每一间房间,充满我的卧室,浩哥的卧室。

浩哥不抽烟不喝酒,他还是一个没有任何嗜好的大男孩。但他说他爱好做饭,他乐于我将他做的饭带到单位炫耀。在他的厨艺面前,我觉得我有一点享乐主义。

很多时候我们是长时间沉默的,他有他的世界我有我的世界,他有他的房间我有我的房间。如果我们开始聊天,必将长达几小时,然后以强烈争吵结束。

即使我们什么都不说,他在他房间沉默不语,回到家,我知道家里有人。争吵过后我们各自又会回归沉默。我觉得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多数时候的沉默寡言。浩哥其实有强烈的表达欲,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竟然开始怀念起和浩哥的日常,这让我觉得矫情。

再点一支烟吧,这是一种没有任何意义的嗜好,也许只是为了看那一缕缕烟飘散

成各种形状,然后消失在空气中。

还是安静的早晨,有一种独特的气味。

环顾房间一周,浩哥的东西确实所剩无几。他说过他还会回来,可是他的味道却散得一点都没有。

想了想要不要把他房间的绿萝拿出来放在客厅,换完水之后又放了回去。

环顾房间一周包括厨房卫生间客厅浩哥的卧室,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再弄出一点声响。

我坐回沙发,点燃一根烟,喝尽杯里的柠檬水。

回到自己的卧室,准备再次沉沉睡去。可是我分明看见早上醒来那一瞬间流下的几滴泪依然漂浮在我可以感知到的所有空间。

心情的随笔14

每年的大年初一,是个赶集的好日子。这一天,无论城里乡下,都要出来玩,尤其要去街上玩。

这一天真是个性,连街上的人都是脚跟捧着脚跟,肩膀擦着肩膀。某公园也十分热闹,每个摆摊的地方,都堆着一层一层的人群。简直就是人山人海。

但是,四周都是垃圾,垃圾桶里却是很干净。人们只顾了自己的方便,随手一扔。但是,那么多人,每个人每次扔一片垃圾,就要清洁工弯多少次腰我们还得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

某公园的不礼貌现象还有呢!有人居然开枪射鱼。虽然不是真枪实弹,但是鱼儿也会疼,会昏迷呀!有一个男子正教他的儿子练习他们的所谓的“枪法”。只要儿子一大中鱼,就会得到一个棒棒糖,所以他的儿子很努力。这鱼儿被当成了可怜的靶子。

不礼貌的现象还有很多。大年初一,许多餐馆都忙但是来,他们就图方便,来公园洗菜。清澈的水面上,漂起了一片片烂菜叶。原本清净美丽的公园变成了环境极差的垃圾场。

而在另一头,默默无闻的清洁工正在弯腰扫着,倒着,捡着。

我的寒假见闻是一些不礼貌的现象,但是也让我见到了清洁工的任劳任怨,默默无闻。

我期望少一些不礼貌现象,让清洁工人的工作不要太有压力。

心情的随笔15

曾经深爱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分手?

我想大抵是这样,陷入热恋中人往往会忽略甚至美化对方的缺点,可激情退却后,理智回归,渐渐开始审视对方身上的缺点,再与当初所谓的的美好相比较,不免惊叹相差甚远。于是开始慢慢失望,会感到委屈,总觉得自己值得拥有更好的人,也坚定不移地认为,下一个,一定会更好!可是亲爱的,听我一言,下一个不见得会更好。

当年决定嫁给孩子她爸时,几乎全世界的人都反对。好友们苦口婆心的劝我:“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人!”“分了吧!下一个,一定会更好!”每每此时,我都一脸平静地问他们:

“什么是更好的?”

大家几乎不约而同脱口而出:“有车有房啊!”

我笑了,“我俩如此努力上进,房子和车是迟早的事情!”

大家还是不甘心,生怕我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继续游说我:“你看他身上缺点那么多!脾气暴躁,又不够温柔体贴,成熟不足幼稚有余,还不顾家......”我又笑了:“他的这些缺点我都知道,但那又怎样?我也不完美啊。”

是的,我又不是零缺点无瑕疵的完美小姐,怎能奢望会遇到一个完美先生呢?

我从不认为,下一个会更好,因为不想错过以后,再用一辈子来悔恨和怀念,所以,我一直坚信,我所拥有的,就是最好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次古希腊著名哲学导师苏格拉底的三个学生请教老师,怎样才能找到理想的伴侣。苏格拉底没有直接回答,却带学生们来到一片麦田。让他们每人去麦田选摘一支最大的麦穗,并规定不能走回头路,且只能摘一支。弟子们在麦田里走啊走,大麦穗见了一个又一个,但他们总以为还有更大的在前面!虽然弟子们也试着摘了几穗,但并不满意,便随手扔掉了。他们总想着下一个麦穗会更大更好!于是就这样和“最大的麦穗”失之交臂,归来时两手空空。

生活中,男女之间在寻找伴侣时,总渴望找到最优秀的最完美的那个人,他们固执地认为,好的还在后面,下一个一定会更好!可是,谁又知道站在你眼前的人儿是不是最合适的那个呢?因为挑剔和错过,最后沦为剩男剩女。当然,追求优秀完美的伴侣并没错,只是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只有我们自己足够优秀,才值得拥有更加美好的人,况且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所以珍惜自己所拥有,这才是实实在在的。

且行且珍惜,明明很简单的道理,而我们到底被什么迷惑了心智?

或许是因为,我们总是能准确无误的指出对方身上的缺点,却往往忽略自身的缺陷。总是嫌弃自己的另一半不够称心如意。

外貌出众的,会招蜂引蝶;长相一般的,拿不出手;事业心太强的,不够顾家;体贴顾家的,能力又太差;饱腹诗书,才华横溢的,男的风流,女的矫情;肚子里墨水不多的,又没有共同语言......我们总是习惯性揪着对方的缺点不放,而不反省自己,怎么可能会遇到更好的人。

我相信无论恋爱还是结婚,起初两个人都是朝着佳话去的,只是生活让两人成了怨偶。如果不能清醒地认识对方和自己,一厢情愿期待下一个,那感情自然会画上句号,劳燕分飞。我们多少有犯贱的心理,总以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可当那个曾经遭尽嫌弃的人一旦失去,便成了遗憾!于是,分开之后,遗忘之前,不仅新欢不够好,我们过的更不好。

想起一个最近刚刚离婚的朋友,离婚的理由是中国古往今来婚姻关系的最大矛盾——婆媳不和。朋友受够了夹板气,一怒之下离了婚。可事情没有那些简单,婆媳关系在中国乃是历史性难题,除非俩人真的水火不容,天天掐架,否则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

果不其然,离婚后没多久,觊觎已久的小三就上位了。而新媳妇和婆婆的关系照样糟得一塌糊涂,甚至不如从前。当然,现在婆婆也叫苦不迭,和现在年轻貌美的狐狸精比起来,前儿媳简直就是观世音转世。

离婚后,朋友一直处于悔恨中,他埋怨母亲天天在耳边叨叨自己媳妇的不是,还常说什么就凭咱这条件,多少年轻貌美的姑娘都赶着嫁,为啥要受这委屈,离吧,再找一个更好的。在老妈的“循循善诱”下,朋友眼里都是媳妇的缺点,同时他也完全忽略了自身的毛病,潜意识中还以为自己就是完美先生,肯定值得拥有更好的伴侣。这边使得年轻貌美贪图富贵的小三有了可趁之机。

只是他似乎忘了,前妻身上那些令他难以忍受的缺点,曾经是深深吸引他,令他沉醉着迷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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