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征文
读一本好书征文(精选42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征文吧,通过征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征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一本好书征文(精选4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一本好书征文1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对我帮助最大的便是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记得,第一次认识海伦·凯勒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班主任老师为我们介绍了19世纪的两个伟人之一海伦·凯勒,以及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然而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寂岁月的女强人。她曾在书中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虽然我没有患过盲聋症,但我却从书中强烈地感受到自己要珍惜今天的拥有,要用眼去享受七彩的阳光,要用耳去聆听大自然的音符。
在一个周末,我和母亲去书城购书,无意间看到了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母亲说她也非常崇拜海伦·凯勒。于是它便成了我书架里最显眼的一本。我如饥似渴地品味她一生中的酸甜苦辣,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伟大:她欣然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第三次和它接触,是在母亲的病床前。那时,她的右眼因视神经萎缩,造成眼睛复视而住进了医院。医生说:保持现状,不再恶化,就已经不错了,恢复很难。我看到母亲精神不振,就与她聊天,无意间我们聊到了失明的海伦,海伦一生勇敢地面对现实、挑战生命的精神提醒了我。于是,我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带到病床前,天天念给母亲听。不敢照镜子的母亲,在我的鼓励下,试着在镜子前做眼球运动。一个月后,她的右眼眼球开始动起来;半年后,母亲的眼睛彻底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这奇迹不仅来源于药物和运动,更来源于海伦坚强不屈的精神,是海伦让母亲战胜了病魔。
一本好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与伟大心灵的对话”,它还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光明。
读一本好书征文2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
的确,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但在很多同学眼里,读书却像绳索、铁镣一样,捆住了自由,锁住了欢乐。我不这么认为。读书并不一定是只读课本,书的海洋广阔极了。
读史书,可以带我回到过去。一会儿是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一会儿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会儿见到了唐朝时期的繁荣,一会儿又看到了惨无人道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读史书,让我有机会与那些历史人物“对话”。
读科技书,让我与那些科学家们“相处”。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从最原始的马车,到冲上云霄的“神六”,这短短几千年间,又多么大的变化呀!这其中,凝聚着多少代人的辛苦与汗水!天文学家布鲁诺为了推广与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不顾宗教对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这一边。结果被愚昧的宗教活活烧死。读到这里,我就不禁潸然泪下。当我看到爱迪生又发明了一样新东西时,我不禁眼前一亮!痛苦与快乐的交织,让我长大。
读生物书,让我“零距离”“接触”那些动物们,有时会把我带进危险的亚马逊丛林,有时又把我带到美丽的尼罗河畔,有时还会把我带进荒无人烟的澳洲沙漠,有时又会把我放进蔚蓝的海洋,去看看那危险的大白鲨、温顺的海龟、体型庞大的鲸鱼。“游着游着”,就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极,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冰山,不,还有可爱的小企鹅。
最惊险、最刺激的莫过于《福尔摩斯侦探集》。在书中,我感到自己也好似一个侦探,正与福尔摩斯一起侦破案件,或许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也有可能成为我们破案的关键。
这就是读书,不!应该是读一本好书的佳妙效果。它可以让我看到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领略到民族的精神,英雄的气概,体会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游览大自然的无限风光。
朋友们,记住这句话吧: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一本好书征文3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好书,我喜欢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
悲剧收场
我原以为世界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结局是我笑到最后(我以前看过的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现在才发觉我只是只井底之蛙,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剧收场的,结局是我哭到最后。我很遗憾,遗憾一个受尽磨难,受尽煎熬的纯洁女人最终结局居然是逃脱不了无情的绞刑台的魔掌,与心爱的人阴阳相隔。但凭我的个人理解,对于苔丝而言,她已经受够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经累,想休息了。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讲,死也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我之所以喜欢读这本书,是因为每次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同情,一种深深的伤感。
人面兽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提到亚雷,谁都会有揍他的冲动。即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知道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会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亚雷看上了苔丝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丝帮他们家养鸡。谁知道这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居然在三个月后奸污了苔丝,夺走了在那个时代对于女人来说比命还要重要的贞操。幸好他的最终命运是去地狱一游,不然谁会知道到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无辜的“苔丝,我为人类成员中有亚雷这个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的家伙感到可耻。这本书也告诉我:“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宽容,一种深深的痛恨。
悲剧从何而来
苔丝虽然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是家里一贫如洗,她处于低贱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欺凌,这些压迫和欺凌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其悲剧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传统伦理道德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是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原因。如果说以亚雷为代表的恶势力及其强大的后盾——国家机器、法律对苔丝的迫害是一种无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残害。
我为书伤感,我为好书伤感,我更为《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伤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没有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压迫和欺凌,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苔丝。
读一本好书征文4
书对我们十分重要,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呀!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知识海洋,让我获得了快乐。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又聋又盲的人,她能读、能拼、能写、能说,并且还能熟练运用英、法、德、拉丁、希腊五国语言,她就是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个标题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迫切地想要知道一个人仅仅只有三天光明的时候,到底想做些什么呢?第一天她要看看曾经帮助她、鼓励她的朋友们,看看他们的容貌,看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她要去博物馆看看人类的进化和历史的变迁,看看那栩栩如生的名画。第三天想要过一下正常人的庸常生活。
读完后,我深切感受到了海伦·凯勒是多么渴望得到光明。也许我们天天生活在这个光明的世界里,这些要求对我们来讲太容易了,所有这些都轻而易举就能实现了。可是你想一想海伦·凯勒每天都生活在那黑暗无声而又冰冷的世界里,能有三天光明看到这一切就觉得很幸福了,她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新奇,那么的美好!
这个故事忠告我们这些视力和听力健全的人们一定要好好利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去观察、聆听、学习更多的知识,不要浪费这恩赐的天赋。有位哲学家曾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强壮的躯体。”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而我这个健全的小学生呢,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可我们只知道贪玩,在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要退缩,缺乏坚强的毅力。
我坚信,有这样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会激励我加倍努力的!
读一本好书征文5
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一本书,尤其是一本好书,它就像是黑夜里的明灯,为你照亮前途,驱走黑暗,让你的路途不再坎坷,不再羁绊。因此一本好书,可以陪伴你的一生,可以照亮你的一生,也可以影响你的一生。
书就像是闺中密友,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可以一直陪着你。你开心时阅读它,它陪你一起开心;你寂寞时阅读它,它为你驱赶寂寞;无论什么时候它都在你身旁,无处不在的陪伴,无微不至的关怀,还有谁可以这样!古话常说,读万卷书方行万里路,那么这万里路上倘若没有了书作陪,那生活何其不单调,路途何其不遥远。我们需要书,需要它的陪伴,因此读一本好书,那就是可以陪伴你一生的精神伴侣。
书就像是启蒙老师,从小到大,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它都在潜移默化的为你照亮,或许你对未来的路途感觉是渺茫的,因为前方一片昏暗,你在行走的路途上难免有磕磕绊绊,但是它可以为你化解这一切,让你在不平稳的路上走出新的高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了阶梯我们就可以平步青云,我们又何来畏惧、担心之说。我们需要书,需要它的陪伴,因此读一本好书,那就是可以照亮你一生的明灯。
书就像是指引向标,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一路走来,我们几经风雨。我们褪去稚嫩向着成熟走去,我们在失败中跌倒又爬起来,家人的督促,老师的劝诫,一次次将我们的腰压得弯了下去,我们无法抬头看着远方的路,我们迷茫了,我们彷徨了,是它指引了方向,指引一条通往未来的方向。我们前进,我们匍匐,等待那乌云密布时惊雷闪现的一刻,我们需要爆发,展现自己惊人的力量。我们需要书,需要它的陪伴,因此读一本好书,那就是可以影响你一生的向标。
我们向往着自然,可是我们却并没有机会去亲近自然,是它领着我们遨游,是它使得我们博文多识,我们在它的陪伴下成长,一本好书就是我们人生路上一个好的向导,领着我们前行;我们向往着宇宙,可是我们却没有机会去探索宇宙,是它领着我们遨游,是它使得我们见多识广,我们在它的陪伴下成长,一本好书是我们成功路上的一把金钥匙,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
一本好书就是一个益友,有了它你会受益颇多,有了它你会感慨颇多,有了它你的人生才会显得不单调。
读一本好书征文6
我是一个平凡的男孩,我和许多人一样,都喜欢读书。读一本好书可以洗涤我们的心灵。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读书可以使我们更有情操,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古人言:“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看的书范围很广,作文书、故事书、小说、世界名著……鲁迅先生说:“读书必须像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朵,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我家的藏书颇为丰富,我的大书柜已经不能再挤了,似乎再挤一下就要爆炸了。好书特别多,每一本都让我受益无穷。《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名人传》让我懂得勤奋是成功的钥匙;《大林和小林》让我知道有钱人只知道贪图享乐、欺压穷苦的老百姓是没有好下场的;《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让人折服,那扶不起的阿斗让人啼笑皆非……当我遇到烦恼的时候,看上几页书就能豁然开朗,好书的魅力真大啊!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活了过来。我们要用心去读书,读好每一本书。
读一本好书征文7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
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读一本好书征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呀!寒假我就要读一本好书——《野孩·蓝石头》。
我和它的相遇是很奇妙的,它是我在图书馆的一个小角落里发现的。那时我是要买一本科幻书的,可母亲又叫我顺便再买一本。我看到了《野孩·蓝石头》,它那晶莹剔透的蓝色的背景,加上那让人有点感到恐惧的大树,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孩,在拿着一个会发光的东西。我很想知道这发光的东西是什么,于是我选择了它。
这本的作者是王早早,他是一个儿童文学家,代表作有《安的种子》、《汉字之美》……他的作品曾获“丰子恺儿童图画书奖”“美国弗里曼图书奖儿童文学银奖”等。他的作品还流传到了美国、法国、韩国等多个国家,你说他是不是很厉害呀?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讲述的是金瓜儿和银豆儿带着一个小秘密寻找一块奇怪的石头。为什么说它是奇怪的呢?因为它是一块会发光的石头。在故事里主人公金瓜儿和银豆儿,为了找到那块既奇怪又美丽的石头,他们付出了许多,不过也收获了许多。找石头的经历让他们能发现大自然、触摸大自然、倾听大自然,领略自然的美。这也使他们明白了大自然的灵性等让他们明白只有付出才能收获的道理。
我读了这本书,也是收获了不少,知道大自然的美,也知道到了大自然的声音是好听的,知道了……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很有趣的书。我感觉读了它,就像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小世界。
读一本好书征文9
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个朋友,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亲切。
像蜜蜂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曾读过几本连环画,让我如痴如醉:《七色花》使我浮想联翩,《血泪仇》又让我泪落如珠。我最喜欢读的却是《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吴承恩之手,书中唐僧好善乐施、坚韧不拔;孙悟空疾恶如仇,智勇双全;猪八戒好吃懒做,心宽体胖;沙悟净,任劳任怨,忠心耿耿。书中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七七四十九难后,取得了真经。唐僧被封为旃檀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悟净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白部天龙马。
我喜欢书中的孙悟空,他有七十二般变化,他有勇有谋,总是能识破别人的诡诈用火眼金睛,帮助师徒四人化险为夷,最终取得真经。因为他智勇双全,被封为斗战胜佛。
《西游记》让我对读书有了更深的兴趣,使我懂得了“读书百遍,其义自现”的道理。
读一本好书征文10
高基尔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是一把金钥匙,能够打开智慧的宝库;书像是人类的营养品,可以让人充满活力;书像是心中的启明星,指引我前进方向……读一本好书,对我们的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我热爱读书,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我读过许多书,有:《窗边的小豆豆》《鲁滨逊漂流记》《夏洛的网》……这些书不仅内容丰富精彩,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道理。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读《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我们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承诺的份量是无比重的,只要给了别人一个承诺,就必须尽力完成它。二是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重要的,人和人之间也是需要互相帮助、互相关怀的,正所谓“花要叶扶,人要人帮”。
“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书给我们带来无限的乐趣,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
读一本好书征文11
读书可以改变人生,人则可以改变世界。古今中外所有爱读书的人都有读书名言,例如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毛主席的名言:人可以一天不吃饭,一天不睡觉,但不能一天不读书;罗曼罗兰: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检查自己……
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刻,正应该不断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在这个假期里我就读了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行创造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中的第一部《童年》。在这本书中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3岁丧父,10岁丧母,在童年时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外祖父年轻时开了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弱,外祖父变得吝啬贪婪残暴,以致于幼小的高尔基在这个存在着仇恨的家里,早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只有外祖母照亮了高尔基孤单的心灵,外祖母慈祥善良,热爱生活,有这宽大的胸怀。外祖母还经常给高尔基讲一些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高尔基听,她对高尔基的影响,正如高尔基在以后写的那样:“在她还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里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
这本书让我明白的道理是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伤心甚至痛苦,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
我爱读书,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我的亲密伙伴。读书可以明智,可以修德,可以养性,可以育人……好读书,是我们青少年应该具备的品质。读书是快乐的,我要好好读书,永远与爱读书的好习惯做忠实的伙伴。
想看的时候就翻几下,看几眼;也许你因为读书而忘记了生活的扫兴。捧起一本好书,仔细品尝这书中的名句,你会真正地觉得读书真是一件赏心悦事。朋友,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享受读书的乐趣,你会感到万分欣喜!
读一本好书征文12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书名为《你能考第一》,是由中国“言实”出版发行的。父母介绍这本书是好书:“你看了这本书,对你的良好性格、处事能力、学习成绩、自信心的养成,都有很大帮助。”他们说得果真不错!从这本书上我真是收益非浅!
这本书的封面为黄色,中间有个“一”字,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最上面写着书名“你能考第一”,下面是十二个杰出的中小学生怎样取高分环节,作者是朱风云。当我打开书的目录时,我惊讶地发现书中的内容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叙述是那么生动、那么实在,所阐述的方法深入浅出、简明易懂、有理有据。
在家里,我和父母一起看这本书,每看一课,父母都会向我详细讲解,让我读懂每一个词,每一句,每一段的意思。你看,从《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轻高郊地预习》的书中的学习方法真多,令我欣喜若狂,废寝忘食,挑灯“夜战”!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的第十二章的内容和“记忆能力加强法”。其中书中有这么一句话:“读书不能贪快,要用脑子记住书中的内容。”以前我总是以为读书要快,可总是记不住书中的内容。现在想起书中《朱嘉》的一句话,朱嘉说:“读书不要贪快,要用脑子记起来,要是记不起,就再读多几遍。”从此以后,我将这坏习惯改正了。学习书中宝贵经验,经过我的长期努力,成绩终于有了很大的进步,上一次的语文考试我考得了全班第一,得到老师、家长的好评。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良师益友,它带给我许许多多的人生宝贵财富。开卷有益,让书成为我们成长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13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
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读一本好书征文14
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她的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无助,她的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她却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我读完《生命流泪的样子》后,它描绘的故事深深地让我感动。
我非常同情盛欣怡,小小的年纪,却要承受人世间的生离死别。人们常说,有妈的孩子是个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吧,她的妈妈就要锻炼她的独立意识,培养她做家务活的能力。所以每一天的家务活都包在十二岁的欣怡身上,欣怡做得非常认真,但是她的妈妈却总是发脾气。
读到这儿,我真的有点为欣怡打抱不平,她做得那么认真、努力,却总是换不来妈妈的鼓励,反而还对她发脾气,就连欣怡也忍不住对妈妈说道:“你知道吗?我现在每天最盼望的事情,就是去学校!虽然同学们欺负我,可是我还是愿意呆在学校,我最害怕就是放学!每天放学我都不想回家,我讨厌这个家!我不愿意看到你!”欣怡真的受了很多委屈。
但当我读到书的尾幕,我看到了妈妈写下的日记,我哭了。原来妈妈对欣怡的一切苛刻和狠心,并不是因为她对女儿的爱有所减弱,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痛苦需要发泄,而是妈妈要拼尽生命终点最后的燃烧,更是因为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
妈妈对欣怡的爱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每一次安慰是爱,每一次鼓励是爱,每一次批评也是爱。所以,我们要知道,母亲不管干什么,都是在为你好,对你更深沉的爱。
看完这本书的以后我的心情很不好:对于孩子们说,过早失去父母,是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不过,生命总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就如同四季的叶子,春天新鲜的叶子长了出来,到了秋天,它们就会凋落飘零。到了冬天,那些枯叶就会融进大地,用它们全部的生命之爱孕育着来年新的生命。地球上生命的轨迹大都是如此。但是我们坚信,母爱一直会伴在我们的我们的身旁,也会用她们全部的生命关爱保护我们成长。
读一本好书征文15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读一本好书征文16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读一本好书征文17
鲁迅的《一件小事》是一篇很短的小说,主要情节是:在一个刮着北风的冬天,“我”坐着人力车出门去。当人力车夫正在大道上奔跑时,车把带倒了一个从道旁横截过来的衣着破烂的老妇人。当时“我”看到老妇人并没有受伤,而且也没有别人看见,就想叫车夫快些开走。可是车夫却立即放下车子,挽起老妇人,并到巡警分驻所去承担责任。这时“我”突然觉得车夫那“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地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这篇小说,使我产生很多联想。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抗日战争,经过无数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抗日终于胜利了。
像《一件小事》中所描写的在北风呼啸中还得顶着风霜,冒着雨雪拉人的车夫和头发花白、衣着破烂的老妇人那样的劳动人民,现在也早已翻身了,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国家还并不富强。因此,我们更应该像鲁迅那样关心人民、热爱人民和群众打成一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从《一件小事》中我还知道了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我们要虚心听取老师、同学们提出的意见,要勇于承认并改正缺点错误。我们不能像某些人那样只满足他取得的一点点成绩,听不得别人的批评,也不愿意去自我批评,骄傲自大,那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圣者,只有经过不断严格地要求自己,才会有进步。像鲁迅这么伟大的人物都毫不客气地批评自己、检查自己。我们更应该这么做。
鲁迅的名字早已印在我的心上,但认认真真阅读鲁迅的作品却是第一次。虽然读的是很短很短的《一件小事》,但鲁迅那种热爱人民,严于自我批评的精神却深深打动了我,并将永远铭刻在我心中,成为鼓舞我前进的动力。
读一本好书征文18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
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读一本好书征文19
暑假读了《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受。这是一本有许多个片段而组合成的故事。书中以调皮捣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开了几个五年级的学生、老师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个故事中都写清了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在这一个片段中的特点。比如在《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一片段中,作者着重写了王小瞧调皮捣蛋的特点,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这一片段里的棉花开老师,作者又写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一个童心未泯的淘气老爸,还有一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妈,再加上一个像天使一般可爱的老师和一群淘气天真的同学,他们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书中的幽默随处可见,语言还特别风趣。作者把书中孩子们的许多小事,许多他们要斤斤计较、吵吵闹闹、争得不可开交的趣事一一展现在书中,让我们看到,这更能体现出他们天真可爱,善良……这本书体现了众多人物特点,再加上它的内容丰富、活泼,看起这本书来就好似身临其境,感觉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就像自己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
虽然他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儿而争吵,但还是能够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友善、团结。
读一本好书征文20
最近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作家马洛。
这本书里讲述了可怜的弃儿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处卖艺挣钱,我很同情他又没有办法帮助他。更让我觉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维塔里斯去世了。这让雷米的处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个坚强的少年,他依靠坚强和勇气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结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鹅号上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苦儿流浪记》中的苦儿雷米虽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着他,比如富有爱心的巴伯兰妈妈,善良的维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里美”等等,雷米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爱的。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忽然想到我的书柜里还有一本漫画书,叫《三毛流浪记》。可怜的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流浪儿,他穿得破破烂烂,经常光着脚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本漫画书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脚走过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饿得我心发慌。流浪!十里洋场霓虹灯光闪闪亮,大饼油条馄饨豆浆喷喷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钱不再流浪,流浪……”每当听着这首歌,看着三毛流浪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想为小三毛大哭一场。
虽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可是他们年纪小小,却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无依无靠的三毛比雷米还要可怜。看着这些书里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现实生活里不要发生。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祖国的花朵。
我合上《苦儿流浪记》,将《三毛流浪记》放回书柜,我仿佛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挥手。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雷米,三毛,祝你们幸福!”
读一本好书征文21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订了好多书,我突然发现竟然自己可以读懂一些文字比较多的书了,我真高兴,我对这些书都爱不释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做好孩子并不难》。它讲的是快乐女生小豆子的故事,读着读着我就和她成了好朋友,我好喜欢她。
小豆子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女孩,她生性快乐、对人热情。有一次她的同学也是好朋友溜叶子生病,在同学们还在怀疑柳叶子是不是传染病的时候,小豆子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柳叶子保暖并把她送回家,自己却冻感冒了。她的行为感动了同学们,同学们都抢着把衣服脱下来给小豆子。我看了好感动啊,我觉得她的想法和我很象啊,只是我有时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出来,或者说不好意思表达出来。我要向她学习。
还有一次班上女同学都会用彩带编手链、项链,但是帮别的同学编的时候却要收取报酬,小豆子原本不会编,也不感兴趣,但看到有的同学竟然这样做,就自己开始学习编,等她学会后就主动给不会的同学编,也教同学。她好厉害好啊,我真佩服她,要知道她这样做,那些收报酬的同学对她很有意见呢,但是她不怕,后来这些同学也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了。小豆子的正义感感染着我,我是班上的小组长,平时负责这些同学的纪律,有时管同学他们心里不愿意,我就想不要管得那么严了吧,但是我现在坚定了我的想法,我要让我们的小组更加棒,我要按老师要求的去做,用我的热情和认真来团结我的同学们。
还有小豆子的"忙乱的暑假",小豆子是个上进的孩子,她知道要趁暑假要多学习,所以就报了不少特长班,为了让家长高兴,也为了自己的将来,她努力、努力地学习、学习,连做梦也在练功呢。小豆子,你的暑假可没有我按排地科学啊。我依然按排的英语和小提琴,并且还跟爸爸妈妈出去旅游了呢,在旅游之前我就把暑假园地做完,回来之后就只剩下检查了。我还学会了和小动物相处,我自己照顾了两只小狗呢。小豆子,我的暑假可过得非常满意啊。
我还看了小豆子的很多故事,我好象也成为了她的同学,跟着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成长,我喜欢你小豆子,让我们成为永远的朋友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22
暑假,我读了《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这本书写的内容很丰富。
这本书主人公苏玉婷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不知道为什麽,外婆没了房子,住宿到了苏玉婷家。外婆有点离奇的古怪,没人当她是长辈,只管叫他老姜茶。有一天,老姜茶帮苏玉婷缝了一个蕾丝娃娃,还告诉了苏玉婷一个秘密,说她有一个蕾丝宫殿,屋里满是梦幻荷叶边,漫天飞舞的蝴蝶结,蕾丝窗帘洁白的夏天的云。
后来,老姜茶真的搬进了蕾丝宫殿,还养了一只会嗑瓜子的小黑狗,那地方叫“快乐老家”还住着形形色色的奇妙老人,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会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夏天苏玉婷被好多可怕的小秘密一路追杀,老姜茶变成超人,帮她扫平麻烦,这是她才知道老姜茶是最神奇的。
这本书是我最敬佩的人是老姜茶,因为她很乐观,遇见任何事情都不丧气,由此,我考砸了,三四天都是垂头丧气的,但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也不要垂头丧气,要乐观,要坚强,去克服那些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很同情之前的苏玉婷,但我庆幸的是苏玉婷可以接着上学,并且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谅解,同时我也为自己喝彩,因为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说再见,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和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在遇到挫折要勇敢的面对,要去克服这些困难,用微笑去面对一切!
读一本好书征文23
看完《我们永远不分开》之后,我觉得苏婷宝的外婆“老姜茶”实在有点奇怪,她老说些新奇的话,什么“秘密烂在肚子里,肚子就会疼”,还老是做些不像老人们做的事儿,比如:在来的路上,她在车上大口大口地喝可乐,一会儿一大瓶可乐就被喝完了,一点儿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连凉水都不敢喝。别说我外婆了,这样喝可乐连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虽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宝特别喜欢她,因为外婆喜欢的那些事儿她都喜欢干,外婆说的那些话,婷宝称为“老姜茶语言”,讲给班里的同学听,同学们都特别惊讶。但是,那年暑假,“快乐老家”的家吼爷爷口漏风,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宝特别伤心,“老姜茶”就对她说:“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婷宝哭着说:“我们永远不分开。”那怎么可能呢?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但是那个人会永远永远活在爱他的人心中。
我从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会像婷宝一样窝在心里,第一时间就告诉妈妈,这样,秘密永远不会烂在肚子里。
读一本好书征文24
今天,我因为闲着没事干就看了一本叫《我们永远不分开》的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所以我认认真真的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这个故事感动了。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苏婷宝的小姑娘和她的外婆老姜茶。因为老姜茶老了很淘气,所以大家都直呼其名叫她老姜茶,但是婷宝却和老姜茶关系比其他人要好,她们有一个秘密基地叫“快乐老家”,这个家里面有很多成员:七厘伯伯、通讯录先生、唐老鸭、等等。她们在快乐老家过着快乐的生活,七厘伯伯做饭很好吃,唐老鸭负责每天叫大家吃饭……她们就这样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而他们快乐的秘密就是老姜茶说的活一天,快乐一天。
正是这一句话对我启发特别大,活一天,快乐一天。虽然老姜茶老了,而且经常闯祸,但是她喝咖啡、唱越剧、多愁善感,追求自己想要的快乐。我们也要像姜茶一样,有追求、有活力,活一天开心一天。
读一本好书征文25
在这个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令我深有感触。书中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一篇篇精彩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我国小说家吴承恩的经典之作,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
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路过了白骨精的洞穴。孙悟空去找食物,其他三人在路边等候,白骨精略施小计,分别变成了三个人。唐僧、八戒和沙僧都上当了。只有找食物回来的孙悟空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把他们统统打死了。也因为这件事造成了悟空和唐僧间的一些误会。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对于有些事情,我们不要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而要认真观察和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他为“猴”善良,从一个大闹天宫的美猴王变成了唐僧的得力弟子,为取得真经立下了汗马功劳。其它三人中,八戒因犯了错误,从天蓬元帅变成了猪八戒。虽然有些好吃懒做,但也算是有些正义,坚持完成了任务。沙僧为人十分忠厚老实,从不背信弃义。作为师父的唐僧来自东土大唐,为了取得真经,带领徒弟们不怕牺牲,克服一切困难。坚持不懈,团结一致。最后取得了真经。
从这师徒四人的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放弃,做事情有时还半途而废。比起他们的那种种磨难,真让我们觉得惭愧。今后一定要好好改正。
《西游记》这本书真令我受益不小,感受深刻啊!
读一本好书征文26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兔子作家的这一个系列:《为猫王立传》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丛林深处有一位“老作家”一只年轻的兔子每天以“5个蘑菇换一本”长期从作者家那里借书看。突然有一天,年轻的兔子想要当一名作家。从此,他踏上成为座驾的道路上!
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困难:一、年轻的兔子拜作家为师,成天看着作家戴着个眼镜。于是兔子以为眼镜是当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于是,他自己用木头、绳子、自己做了一个。动物们纷纷夸他有学问,这想当作家还远远不够哩!
二、作者给兔子三个忠告1:多读书;2:多交朋友;3:多看星星。兔子对第三项很是不解!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渐渐地她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会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会看你。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经验吗?你不去和同学交流,他们也不会成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当上了大作家!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一定要多看书,多积累经验这样肚中才能有“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心灵大门的钥匙。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成为像兔子一样的大作家!
读一本好书征文27
英国著名戏曲家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的主人公是19世纪美国的作家和演讲家——海伦凯勒。他一生四处游历讲学,写作成果丰硕。然而,谁可以想到,她竟然是一个盲人。在她长达87年的生命中,却只有19个月得光明和声音。
海伦的启蒙老师——莎莉文小姐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和帮助。莎莉文小姐如同母亲一样关心海伦:她教会了海伦识字拼写;教会了海伦战胜困难,不向困难低头;教会了海伦自强不息;教会了海伦懂得关爱;教会了海伦学会珍惜……如果说海伦是一个迷路的人,那么莎莉文老师便是海伦辉煌人生的领路者。
长大以后的海伦,无论是在何时何地都会坚强不屈。无论是青年还是暮年,她永远是一副朝气蓬勃、乐观开朗的样子。她曾说过:“世界上最美的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要靠心灵去感受。”无论是在讲学还是在创作,她一直有着勤勤恳恳的精神,一直不断攀登人生新高峰。
看到了海伦的故事,不禁使我想到中国达人秀第一季总冠军——刘伟。他因不幸,而失去了双臂,但他和海伦一样,凭着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音乐的执着,成功的完成了一项创举。他用双脚为我们演奏出了一曲又一曲优美动人的乐章。
看到了他们的感人故事,我也感到无比幸福。他们虽是残疾人,但是他们却拥有比常人更顽强的意志力。这一点我做的就不好,有时一件事情还没有做好,就不做了。他们在那样的情况下都还可以如同松树一样坚韧不拔、顽强不屈,我们不是更加应该好好学习、热爱生活么?海伦凯勒仿佛就是我精神的粮食。她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流传至今,给全世界人们都带来了无穷的光明和希望。不知不觉中,我想到了这句话:“妈妈给了我们明亮的眼睛,让我们去细细的观察世界;给了我们灵敏的耳朵,让我们去聆听世界;给了我们健壮的双腿,让我们去走遍世界;给了我们灵巧的双手,让我们去改变世界。”我们身体健全、头脑充实、生活无忧,难道我们不应该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吗?难道不应该相海伦凯勒一样,去勇敢的面对困难,鼓起奋勇向前的勇气?海伦为我们领路,带领我们向前一步、再向前一步……让我们一起演奏出美妙的生命的赞歌。
读一本好书征文28
从蹒跚学步到初入社会,从懵懂无知到感慨万千,人生的每个阶段,我们都有无数个感悟。感悟真情,感悟智慧,感悟幽默,感悟人生……
感悟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都生动地存在着,我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深深地透露出那种纯真的情感,或许这才是我们追求生活的真谛。我希望通过《心灵感悟》这本书,能让我们从这些故事中去体会到智慧与幽默,让这些智慧根植入我们幼小的心灵。
《心灵感悟》这本书主要说了一个故事:一个聪明孩子和一个笨孩子去参加考试,聪明孩子走进考场,老师问他:“电灯是谁发明的?”“爱迪生”“镭是谁发明的?”“居里夫人。”“万有引力呢?”“牛顿。”聪明孩子果然是名副其实的聪明。“不知道他的心肠好不好?”读到这时,我的脑海中忽然出现了这个问题。接着聪明孩子又把答案告诉了笨孩子,当老师问笨孩子:“你爸爸、妈妈是谁?”“爱迪生”、“居里夫人”老师又问:“是谁告诉你的?”“牛顿”看完这个故事,我大笑不止,但从中我们是否发现,聪明孩子那善良的品格?在生活中,我并没有完全拥有这样的品格,聪明孩子也并没有想到老师会问不同的问题。而是心里也想让笨孩子知道答案。试问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聪明孩子那善良的品格吗?
其实,这就是我们应该养成的品格,一种帮助别人的品格。任何一位成功人物都具有非常善良的品格,都会为了别人着想。健全的人格才会有健全的事业,我们将来都要担当起一份责任,都要为祖国去做自己的贡献。如果没有优良的品格,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自从看过《心灵感悟》这本书后,我就开始认识到来自心灵深处感悟的价值,在这本书中,我能够分享感人的故事,咀嚼震撼的心情;品味优美的上进文章,体验别样的精彩人生。直接撞击我们灵魂深处,激励我们发愤图强,铸造我们的高尚人格。
以一颗纯洁的心灵感悟人生,在父爱、母爱的亲情环绕下,感悟友情、乡情、爱情不一样的感悟、带给我们一样的感动……
我喜欢《心灵感悟》这本书,因为它不但让我知道了要感悟人生,还告诉我们任何一位成功人物都具有非常优良的品格,都会为别人着想。今后,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丰富我的心灵,感悟我的人生。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具有优良品格的人。
读一本好书征文29
在暑假里同学们吃的吃玩的玩,当然也读了不少的名著,我就读了好几本,当然最让我读后感悟最大的是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这本书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整部小说以祥子买车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描写了来自农村的淳朴健壮的祥子,到北平城谋生创业,三次买车又三次失去,并终于堕落到生活谷底的故事。描述了一个正直美好的灵魂被残酷现实毁灭的过程,作为一个破产的农民,祥子从农村来到城市,首先是被市民化,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一位拉人力车的工人,然后又很快被城市社会遗弃直至成为一名流氓无赖。
我觉得不光小说的剧情精彩,连人物描写也很有特点。祥子的正直、勤劳、要强与后面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耍无赖形成鲜明的对比。虎妞的泼辣与直率,让人们更加回味她对祥子的感情。刘四爷的为人耿直、性格刚强令人不仅佩服,但他的封建的思想过重,最终令他连女儿的坟都无处可寻,其实告诉我们亲情是可贵的,如果我们到时候不去珍惜,我们就会和刘四爷的下场一样。
读了这篇小说我的感悟很深,我深深感到了北京下层人民的痛苦,和当时社会的黑暗,对比起我们和祥子,我觉得他太坚强了,现在的我们都被惯坏了,到了社会商业不知如何立足,哪怕是小风雨,小挫折,我们就可能会精神崩溃,但祥子,面对人生最大的三起三落,虽然最终成为了一个流氓无赖,但他在挫折的折磨之间,总去想好的方面,使他坚持下来,虽然在最后他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处,但告诉我们要坚持,要相信自己,更要有一颗快乐的心。
读一本好书征文30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中外故事选》,我很开心,于是,我便每天狼吞虎咽的看着,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感触很大,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叙里奥的孩子。叙里奥是一个小学生,他还有一个弟弟妹妹,,一家人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其乐融融。
叙里奥的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年纪大了,但是为了一家的生活,他还是在白天工作之余,坚持晚上帮别人抄写签条,每天至少忙到半夜,因为工作太辛苦,叙里奥爸爸头上的白发也越来越多。叙里奥不愿看到爸爸这么辛苦,于是有一天,他和爸爸说:“让我来帮您抄写吧!”可是爸爸不答应,叙里奥只有自己想办法,每天晚上,叙里奥只要一听见椅子向后拖的声音,他就知道爸爸回房间了,趁爸爸睡下,叙里奥轻轻走进房间,点起煤油灯,用他稚嫩的笔迹抄写起来。因为每天要忙到天快亮的时候,叙里奥的学习情况越来越糟,课堂上叙里奥几乎天天打盹,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爸爸知道叙里奥的学习情况后很是生气,态度十分恶劣,甚至说出不再管他的话,有几次叙里奥都想向爸爸解释这一切,但是每次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叙里奥知道爸爸那是对自己的关爱,于是他还是瞒着爸爸坚持在爸爸睡后起来抄写签条。
最感人的地方是爸爸知道真相后,叙里奥跪倒爸爸的面前,请求爸爸的原谅,爸爸泪流满面的扑到叙里奥的面前,紧紧搂住自己的儿子,将他扶起:“孩子,应该是你要原谅我才对,爸爸对不起你!”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场面,父子情深,从那时起,我深深的喜欢上了那个为了爸爸不惜一切代价的叙里奥。叙里奥每天抄写的哪里是签条,那是他滚烫而又热烈的孝心哪!
我们现在的孩子过惯了幸福的生活,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要这要那,稍有不顺心就发脾气,哪里有一点体贴父母的想法,我真的希望我们每一个孩子都能像叙里奥一样做一个会抄写爱心的人!
读一本好书征文31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32
在暑假里,我看了《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的最新作品,讲述了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辫子姐姐把友情的神奇和动人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后令我深深感动……
女生李最最知识全能,运动全能,简直无所不能。男生一号人物雷子浩不服,结果两人分别带着男生女生,比赛掰手腕,英语接龙,班级种菜,火柴变战舰等各种稀奇古怪的项目PK得没完没了。再一次爬山活动中雷子浩和死党邓小未渐渐接受了好强的李最最。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李最最变得古怪起来,让人难以接近,然后消失了。她那冷漠令人看不透和隐隐不安。后来经过雷子浩和邓小未的追查,才知道李最最得了先天性的遗传叫“视网膜色素炎”。追求完美的李最最无法接受而变得自闭。雷子浩和邓小未在壁虎老师和糖果店店长小鹿陈子哥哥的帮助下打开了李最最的心结。两个男孩就像她的翅膀,牵引着她走出黑暗的路。
在我读前半段时,我笑得打滚,在读后半段时,眼睛湿润了。原本以为雷子浩和邓小未知道班上和自己对抗的人走了,他们会很爽,很开心,但读到雷子浩和邓小未不屈不挠地追查,我的想法完全被推翻。事实是:李最最看不见,曾经的对手反而更痛苦。
读到这里,我不仅对“对手”一词有了新的理解,是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是对手唤醒了我们的竞争意识,是对手给了我们清醒的头脑和警惕的眼睛,更是对手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们生机与活力。
在我们班上,有时候同学们相互在竞争,但大家还是希望自己的对手天天快乐!我觉得即或是自己的对手,当他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主动积极地想办法帮助他。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朋友。我明白了,这个世界,充满珍贵的友情,只有勇敢宽广的心灵,才能真正拥有它。在生活中,好朋友互相帮助和互相进取是最重要的,怎能为一点点小事闹绝交?无论多大的事儿,只要每个人肯退一步,这点事儿就一定会过去。
世界上最珍贵的友情是童年中最美好的回忆,如果不好好珍惜就会变得既孤独又无助寞。是这本书教会了我珍惜友情!
读一本好书征文33
每次翻开一本书,我心底总会洋溢出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又重新见面了一样,在这成长的路上,是书给了我那么多快乐,知识还有前进的光明。
那天晚上,妈妈出去加班,我站在窗口目送她离开,心中顿时觉得很无聊。我懒懒地站着,忽然,我猛得想起昨天看了一半的书。我大喜,连忙从书堆中抽出那本心爱的书,找了个舒适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是《爱的教育》里四月的春天:你看,树木抽出了嫩芽,草地散发出了清新香气;窗台上摆满了鲜花。一瞬间,我仿佛来到了一个明媚的春日里,万物都睁开了蒙眬的双眼,舒展着筋骨,到处都充满了新生的活力与希望……同学们迈着强有力的步伐,放声歌唱。我似乎也加入了他们,朝着温暖的阳光,拥抱着春天的美丽。
啊!春天多么美丽,多温暖!暖暖的阳光照到我心里去,我像只自由的小鸟在那春暖花开的世界里翱翔。我感受到了春对我的召唤,感受到了无尽的喜悦,在心里澎湃里,感受到了一股充满希望的力量,多么热烈、多么美妙……
突然,天地瞬间黑了下来,我像被针狠狠扎了一下,从书中回到了现实,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一股恐慌从心底一路窜了上来。我的脑海刹时出现了那些什么:面目狰狞的魔鬼、还有会吃人的妖怪……我怕得手中的书什么时候掉下去都不知道……可我怎么办哪?我好怕……我坐在那儿,动也不敢动,周围好像有什么莫名的东西在聚拢。我想逃开,可脚却像被灌上了铅似得动弹不得。
正在我绝望的时候,我想起书桌上还有前几天过生日时舍不得用掉的精美蜡烛。我手忙脚乱地翻出一个打火机急忙点着这几根蜡烛,又吸了一口气捡起掉在地上的书本,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重新坐了下来,我又惊又喜,不停地安慰自己说:不要怕!不要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不知不觉书中那种和谐、安宁,让我忘却了恐惧,居然慢慢又平静下来。我看见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数星星,我仿佛也被一种浓浓的温馨给包围住了,一种柔和的、宁静的情绪弥漫开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我欢呼地跳了起来,朝妈妈怀中扑去,高兴地说:“妈妈你终于回来了。”
至今,我还深深地记着那晚,在我最无助、最害怕时,是书给了我力量,让我的心得以静下来了。书,谢谢你,在黑暗中给了我前进的光明和动力;谢谢你一路的陪伴!我又沉入到了书的海洋中。
读一本好书征文34
读了《兔王圆点点》这本书,字里行间留给我的不仅是回味,更多的是人生的哲理。
《兔王圆点点》生动描述了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小雄兔,在被狐狸拨光了毛之后,艰辛逃生。逃回日思夜想的大草原后,却惨遭排斥。可它并没有自暴自弃,每天都坚持高难度训练,每片土地都洒满了它的汗水,记下它的努力。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赶走了猎狗和人类,用自己的计谋和实力,击败了老鹰和狐狸,最后在所有兔子的推举和欢呼中,光荣登基。
圆点点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给了排斥它的兔子一个有力地回击,它的这些实力是上天的眷顾吗?不,不是。关键是它没有丧失信念,遇到困难时一步一脚印挺过来的。
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物理学家上――爱因斯坦。大家都赞美他的学识,可否有注意到他的坚持不懈?这种永不言弃的精神从小就陪伴着他长大。小时候,上手工课,爱因斯坦急得满头大汗也没有交上一件作品。第二天,爱因斯坦交上了一个简陋的小板凳,老师十分不满地对大家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吗?爱因斯坦肯定地说:‘‘有,还有比这更坏的凳子。说着,他拿出了两个更为简陋的板凳,他说,这是他第一和第二次做的凳子,交给老师的是第三个板凳,虽然不是令人满意,可总比前两个好一些。
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爱因斯坦的韧性。他做出第一个凳子时并未灰心,那是因为他知道,只要坚持,下一秒就会有希望。正是这样,他才会取得后来的成就。
圆点点和爱因斯坦用行动告诉人们,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无需在意比你好的人,因为麻雀虽然比海鸥灵活,但真正能飞越大洋的,还是海鸥。想想中国女排们的艰辛,比起她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即使你真的失去了一切,但你还有未来。
读一本好书征文35
暑假里,我读了《走过拐角才长大》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人生的拐角就是困难和挫折,是挑战和机遇,是意想不到的惊喜和喜悦。《走过拐角才长大》让我懂得了,人生的拐角,是成长的历练,走过拐角,等待我们的就是成长和喜悦。
这本书讲述了初中女生杨柳依原本是一个阳光、淘气、活泼的女孩,但因父母婚姻触礁而变得阴郁、强硬、自我、冷漠;看着破碎的家庭和无助的母亲;好强的杨柳依决心帮助母亲走出低谷,找回自我。在和母亲共渡难关的日子里,在与“死党”小美和“劲敌”苏阁的相处中,也渐渐变得随和、开朗,也学会了照顾妈妈,帮助好友,并原谅了爸爸,让这个冷冷的家渐渐温暖起来。
我们与杨柳依的命运相比,我们有着快乐的家庭,有着爱我们的家人,能够享受父母与家人无私的爱。可她不同,在人生的拐角处,她迷失过,彷徨过,纠结过,但她没有被这一个个困难击倒,并且勇敢地面对,她在妈妈与好友的帮助下,突破重重困难,走出了人生的拐角。我想,我们中有没有一个人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之下,还能勇敢的面对,没有被困难和挫折打倒?她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们都知道,别人只能伤害你的身体,心是被自己所伤害的,你如果能够坚强,别人是无法伤透你的心的。是啊,人一定要有一颗坚强的心,不能被人生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所击倒。杨柳依有一颗坚强的心,她勇敢地走出了拐角。但是,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因为一个拐角,停止不前,永远停留在过去的拐角里。
曾记得小时候,自己很喜欢玩走迷宫的游戏,但总是一到拐角,就不敢走,生怕进去了是死路,失败了。但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像拐角走去,原来,拐角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难么可怕,拐角是另一片新的天地,是成长的喜悦。即便是拐角,回头仍然会有路可寻。迷宫就如同人生,拐角,也是转角。
有时候,拐角就只是一个转角,没有那么可怕,它就像我们所犯的错,面对错误,我们常常面临着大胆承认并改正或为了面子坚持错误的选择。我坚信,走过拐角,等待的就是成长和喜悦。
《走过拐角才长大》使我明白,拐角是历练,也是成长。经过漫漫长夜,才能拥抱黎明的曙光;拐角并不是绝境,即使是绝境,我们也应怀着“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美好憧憬来迎接,那小小的拐角又算什么呢?如今的我们已经走过了一个个拐角,坚信自己,往前走,去捕捉和煦的春风,去绽放出灿烂的花季。任流年飞逝,我们依然坚信:即便在最不起眼的拐角,也能绽放出常开不败的花。
读一本好书征文36
《贝丝的快乐农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的小主人是贝丝。贝丝一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世间,成了孤儿。
贝丝小时候在姑妈家,姑妈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这让九岁的贝丝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让姑妈不能再照顾她了,于是她不得不把贝丝送到了乡下的姨婆家。在那儿,贝丝再也不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儿,她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帮着大人做事,没有人把它当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学校,贝丝在等着大人送她,姨婆指着前面的路让她自己去,她胆子小,可是没办法,只好独自去上学。时间长了,贝丝学会了很多本领,她不再是那个脆弱的自己了,她爱上了这个新家庭。
读着这本书,我为贝丝失去父母感到伤心,看到她在农场委屈的生活而难过,不过我为她能够适应新生活,变成独立快乐的女孩感到骄傲。记得小的时候,我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他们不让我受一点委屈,我需要什么,他们就满足我。后来我上学了,在学校里,同学们笑话我什么都不会。值日时,我不会扫地,老师告诉爸爸,说我太娇气了,要锻炼我。早晨,妈妈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让我周末自己的袜子自己洗。我以为他们不爱我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学会独立生活,那样才会更快乐。我要谢谢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以后我要懂事些,不认父母生气。
有父母的爱,有他们对我的教育,我会成长的更快乐,更幸福。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乐。
读一本好书征文37
在暑假的尾巴上,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字是《爸妈不是我的佣人》,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从书名来看,就可以知道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和父母之间的故事。
每天,主人公胡小闹的日子像王子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是有一天,班里来了一位新班主任,这种像王子一样的生活被打乱了。新班主任让胡小闹、小樱桃、闫石展开了一场独立竞赛,获胜者将会和班主任一起去电视塔的旋转餐厅吃饭。在竞赛的过程中,胡小闹三个人来到了一个贫困的山村,认识了一群很穷的孩子们,在和这些孩子们交往的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生活习惯的不好,从这些孩子身下学习到了许多,并且懂得了自己的自大并不是真正的独立,该听父母话时就要听。
我的感想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做,多和爸爸妈妈交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打理自己,不让父母那么为自己担心。
读一本好书征文38
同学们,看过《吃狼奶的羊》这本书吗?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没有了妈妈,一只母狼收养了它。小羊在母狼的呵护下,健康地成长了。读了这本书,我伤心极了,连小羊都有狼妈妈,为什么妈妈却不要我了呢?
去年夏天,妈妈突然离开了我和爸爸。起初我以为她只是去打工,但到现在我已经快一年没见到她了。我很想妈妈,很想很想。爸爸说,妈妈即将有自己的家庭,我们不能打扰她的生活。我多么希望跟其他小朋友一样,每天跟爸爸妈妈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睡觉,一起去旅游呀……于是,我把这本书寄给了妈妈。
没想到,妈妈真的来看我了!那天是8月2日,爸爸出差了,我发着高烧,鼻涕直流,头痛欲裂。妈妈来了,她温柔地背着我去打针。妈妈的背真香呀!我在迷糊中睡着了。妈妈不停地帮我用冰水敷额头,每隔半小时就帮我量下体温。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着给我端来一碗热腾腾的粥。我多么开心啊!但妈妈为了照顾我,一个晚上都没睡觉,眼睛都红肿了。接下来几天,妈妈白天去上班,晚上就带我去公园,去商场,给我买了好多衣服,每天睡觉前还给我讲故事。这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我每天都盼着天快点变黑,永远不要天亮。
一个星期后,爸爸把我接回家了。离开妈妈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又很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大声地跟小伙伴们说:“我也有妈妈,她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玩,还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我知道她是爱我的。”虽然我们暂时不能住在一起,但她答应我,以后每个星期天都会来看我。
嗯,妈妈一定也看了《吃狼奶的羊》!是狼妈妈把我的妈妈唤回来的!我要告诉班上的小阳和小志,让他们把这本书也寄给他们的妈妈看一看!
读一本好书征文39
读了《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我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书中的学生可以跟着青蛙学蛙泳,可以脱掉鞋子用身体去感受阳光的味道,可以飞跃千山万水去寻找水的源头,可以亲自在调色板上体验神奇的色彩变化,可以不限数字、不限题目、写自己真情实感的作文……
羡慕吧!我想在每一个学生心底里,都渴望来到这间云朵上的学校,跟着美丽、神秘的蜜儿老师,在大自然的这间教室里探索奥妙,在快乐中开始发现之旅,在玩中获取更多的知识。
可跌落现实中,我们几十个同学,整天在火柴盒般的教室里,埋头苦干。各科练习题,纷沓而至。隔着厚厚的眼镜片,再也看不到属于我们的清澈的眼神……
我是个爱美的女孩,尤其喜欢跳舞。我有一双粉红色的舞鞋,妈妈送给我的,我爱如珍宝。穿上它,跳跃、旋转,感觉浑身都轻盈起来。可现在,我心爱的舞鞋已搁置鞋柜一年了。因为我快上毕业班了,学校舞蹈队再不会让高年级的学生排演节目,一切以学业为重,一切以学校的成绩为重……
于是,现在我放弃了我喜爱的舞蹈,放弃了做小主持,放弃了做鼓号队的小鼓手……我的脑袋只有不停地填着黑板上的知识,我的眼镜度数越来越高,我看的书越来越多,可我的作文框架却越来越窄!每一次作文,老师都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素材才会拿高分,怎样分段才比较明朗,怎样赞美世界才能抓住评卷老师的眼球……哪里有所谓的真情实感?
多想和书中的小朋友一样,亲身感受一下这个奇妙的世界!我想找寻长江的源头,我想沿着红军的足迹爬爬六盘山,我想感受西风胡杨千年不朽的悲壮……这就是我粉红色的梦,等待着蜜儿老师拿着粉红色的口袋来收集。
读一本好书征文40
这是一本写故乡的书,也是一本写童年的书。在1940年的香港,远离东北老家的民国传奇女作家萧红,在寂寞、苦闷、怀旧的心情中,写下了自己对故乡的深情呼喊——《呼兰河传》。
回忆童年的文字,总是带着那么一丝悠远而甜甜的味道,然后在萧红的笔下小镇呼兰河的后院里,那静静流过的童年记忆里却夹杂着一股寂寞和凄凉。
她以儿童的眼光打量着呼兰河的点点滴滴。孩子的眼里,总有单纯而美好的东西,有慈祥的祖父和满是黄瓜、鲜花和蒿草的后园。这里的生活那么平静,卖烧饼的小贩每天准时在胡同里出现;失去了孩子的寡妇在戏台上哭哭啼啼后,仍不忘每天卖豆芽。然而,小镇的生活竟又是那么单调,人们日复一日地谈论着“大水坑”和“瘟猪肉”,冯歪嘴子在磨房里围着石磨一圈又一圈打转……这看似宁静美丽的小镇,一成不变的生活里透露出一股压抑,绝望和近乎幻灭的气息。
不仅仅环境,萧红笔下的人物也难以摆脱凄凉的结局。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本是个“脸长得黑乎乎的,笑呵呵的”健康活泼的女孩子,嫁到婆家后,就被婆婆“一天打八顿,骂三场”折磨得生了病,好不容易因为生病而躲过了打骂,却不想最终竟因为大神的建议被当中有开水活活烫死。冯歪嘴子和王大姐在周围人都不看好的流言中好不容易过上了稳定的生活,王大姐却在一个早晨突然死了,留下冯歪嘴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艰难的生活……《呼兰河传》传中的人物,经过了一番挣扎搏斗却最终仍旧难逃悲剧的收场,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作者自身悲剧人生的投射呢?因为逃婚,而与父亲决裂,经历了三段失败感情又疾病缠身,32岁,病倒在异乡的萧红把她多舛的生活和寂寞的心境都写进了《呼兰河传》里。
然而当祖父、后园、童年,这些字眼浮现时,神经总是会被莫名地触动,给那孤独寂寞的心带来一丝温暖和慰籍。当孤身沦落香港的萧红于病榻上开始书写那些有关童年的回忆时,那些已经被时光的洪流冲远的人、物,那虽不完美但总归值得回忆的岁月,是否像是偶然找到的童年时珍藏的糖果,剥开糖衣,含入口中,丝丝甜意瞬间把舌尖包围;这甜味温暖了那颗颠沛飘零多年的心却又转瞬散去,留下一股淡淡的哀伤?
读一本好书征文4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伊索寓言》,这本书里讲了狐狸的狡猾,骗吃乌鸦嘴里的肉,把山羊骗到井里,说水很甜,然后它踩在山羊身上逃出了井,把山羊扔在井里自己走了,狐狸把猴子大王骗到猎人的陷井里去吃桃子,自己当了大王,狐狸假装变成恩人,鸟儿感激不尽,飞了下来,狐狸抓住它们给吃掉了。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坏人说的话不要去相信,很容易上当受骗。
农夫看见路边有一条蛇冻僵了,拾起来放在胸口为蛇取暖,蛇一醒过来,就咬了农夫一口,没想到好心,送了自己的命。
一位很有钱的老太太,眼睛得了病,看东西很模糊,就请了一位医术很高的眼科大夫为她治疗,这位大夫每天给老太太看完病,走的时候就带走家里一样值钱的东西,等老太太的眼睛治好了,她的家里已经空当当的,这位眼科大夫还要老太太给他许多钱,作为医疗费,这件事告到了法官那里,经过调查,医生就是小偷,医生被关进了监狱,判了十年刑,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别人家里的值钱东西,绝不能拿走,否则,就会走进监狱。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它给我们讲了许多知识,有空的话,一定要看看噢!
读一本好书征文42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拇指班长》,这本书让我感到十分搞笑。
《拇指班长》的作者是商晓娜,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叫孔东东的男孩在班里最大的敌人就是班长孔西西,为了捉弄敌人,孔东东搞了一个恶作剧——趁着班长孔西西不留神,在她的珍珠奶茶里撒入了胡椒粉、鸡精、酸梅粉……不料,孔西西喝下这杯特殊调制的珍珠奶茶后,竟然变成了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在和拇指班长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孔东东竟然开始佩服班长了。为了把班长重新变回正常的身高,孔东东抓紧时间研究解药,却不料弄巧成拙,反而把自己也变成了拇指人。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是有一次,有一位叫王子的实习老师,他左右脚穿着不一样的袜子,衬衫的扣子还少了两颗,他总是糊里糊涂地犯些小错误,也总是像个小学生似的被班主任王老师呼来喝去。
还有一些片段我也很喜欢,比如:有一次,孔西西和孔东东变成拇指人,前去寻找犯罪分子的头儿,他们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把犯罪分子抓到了,可是,孔西西不见了,几天过后,孔西西又回来了。
这是一本十分值得购买的书,它不但能给你带来欢乐,而且丰富你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