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经常性的服务开展不够,“123”的孕前管理难以坚持,访视流于形式,孕检抓不住重点对象,对一女户、二女户、外出人员等重点对象盯的不紧,跟踪服务不能进行,导致避孕失败率高、补救措施落实困难。对产后随访、术后随访蜻蜓点水。中卫城区的“三查”严重存在着漏人、漏次现象,特别是对外出人员的管理漏洞大,对手术失败又怀孕生育的户管控措施不力。中宁县孕前型管理滞后,经常性工作不经常,生孕情况底数不清,服务记录中内容较少,50%以上的妇女未参加过“三查”服务活动。海原县优质服务工作几乎没有开展,孕前型管理还处于空白,绝大多数政策外怀孕后不及时补救,上半年全县人流数仅15例,致使政策外生育现象严重。从以上数据看出,硬件问题突出表现在:中卫城区主要是纯女户多孩超生的问题;中宁主要是计生率和间符率过低,政策外多孩率和漏报率过高;海原县是出生率过高,计生率偏低,间符率过低,多孩超生率、出生漏报率过高,保胎结扎的现象还依然存在。四是宣传教育工作还需加强,依法行政进展迟缓。三县区普遍存在着宣传教育不扎实,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育龄群众对优生优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知晓率低,宣传材料发放了而保存的甚少。表现在群众中,虽然知道生育政策,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采取节育措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差。同时,群众不生儿子不罢休的观念仍很普遍,没有形成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婚育新风尚,传统的生育观念还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纯女户想超生的思想很严重。在依法行政上,对政策外生育处罚力度不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滞后,结扎措施难以落实。对计划外生育的行政处罚没有按照程序启动运行,单纯的行政行为还在延续。
五是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属地管理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第一是部分地区流动人口属地管理的机制还不完善,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非农业人口的管理不能像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档案不健全,跟踪不及时,部门配合不协调,推诿扯皮,管理处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流动人口的信息跟踪、信息互通制度没有建立,流出地不知去向,流入地又不主动管理。第二是思想上重视不够,部门考核机制不完善,基层管理措施跟不上,对流动人口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的地盘谁管理,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管理、“一票双否”的管理考核原则认识不清,对辖区内流出的人口心中无数,对流入的不查验“三证”,底子不清。第三是对流动人口的服务跟不上,在核发健康服务证时只注重常住人口而忽视了流动人口,服务半径没有扩展,服务层次不深。以上问题是制约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平衡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不引起高度重视,不调整工作思路,不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将会使我们多年来靠行政手段换来的低生育水平产生动摇,山区的低生育水平难以实现。二、关于下半年工作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要采取强力措施,切实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深化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以传播计划生育政策、项目知识和法律知识为重点,以建立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为目标,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力求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突破。一要丰富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集市、计生文化大院和广场文化广辟宣传途径,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寓宣传教育于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启迪群众的责任感,增强群众的认知感,提高群众的接受率。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采的活动,通过“少生快富”的致富典型,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二要丰富内容。要采取入户送资料、下乡送文化、广场演节目、会场赛知识、墙上出板报、电视播专题等形式深入乡村基层开展宣教活动,特别是加强少生优生知识、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知识、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受教育面。三要注重效果。在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中要重点突出宣传效果,要在传统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宣传先进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要突出艾滋病预防、青春期教育、男性参与、关爱女孩、依法维权、以及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力求以新颖、温馨、生动、明了的形式构建新型生育文化。
二健全计生网络,强化“村为主”机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着力强化“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是防止工作断层断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最有效的途径。要加快计划生育投入体制改革,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实行联劳付酬,加强规范培训。要强化“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将做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节育措施、人口统计、台帐运转、信息反馈、孕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放在基层,真正形成“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队基础、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三拓展服务领域,服务重心下移。一要增加服务项目。要在过去“三查”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项目,扩面增量,增加心电图、两对半等新的服务项目。二要拓宽服务半径。要将流动人口、社区人口一并纳入管理,将疑难病例、特殊病例和弱势人群的服务建立跟踪服务档案,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放在社区、放在村组、放在山区。对有意躲避“三查”的妇女紧盯不放,对政策外怀孕的跟踪追击,该人流的人流,该引产的引产,决不姑息迁就。三要规范服务行为。要教育计生服务人员刻苦钻研专业技术,认真学习操作规程,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要采取计卫联手、育医结合,落实优质服务的各个环节。川区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对二女户要在奖励扶持的基础上促其采取结扎措施。山区要加大“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力度,继续坚持够孩次结扎、间隔上环等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四实行综合治理,狠抓流动人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建立流动人口信息互通制度,规范建全流动人口档案,本着有利于服务、有利于管理的原则,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信息互通、档案同建、管理同步。二是严格执法。要加强经常性执法工作,要严把“三关”,查验“三证”,从源头上和环节上管好管住,严历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三是齐抓共管。要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制约模式,大力推行婚育证、暂住证、身份证、服务证和流动人口管理卡“四证一卡”制度,推行流入地、流出地和用工单位联手管理;计生部门要与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对流动人口齐抓共管,使流动人口能够自觉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五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计生法制建设。一是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宣传学习培训。二是向群众宣传,使《人口法》、人口政策、生育政策等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通过知识竞赛、现场会等形式提高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三是规范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办案。要规范法律文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地方性行政法规。四是推行执法责任制。要明确执法主体,成立专门的计生行政执法机构。在办理计生案件时,按法律要求,做到法律使用准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定性准确,对受理的政策外生育案件全部按照“一法三规一条例”依法办理。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遏制计划外生育现象的抬头。六实施少生快富,创新利益导向。一是要加快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加快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推进“少生快富”工程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辐射面。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伤、病、残、死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遣症导致困难的家庭给予奖励扶助。要以项目带动促进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开展。二是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让资金滚动运转,扩大救助面。三是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要鼓励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三女结扎户进入园区,并在政策上大力倾斜提供政策服务和资金扶持。对为加快城市化进程而集体进行农转非的家庭提供劳务输出和创造发展二、三产业的环境,让他们真正享受实行计划生育的优惠待遇,从而带动和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上一篇:党总支五事主题教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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