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计划生育成员单位,我们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审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工作中,认真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度。我们在审查时,一律要求出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签署的对拟评优评先单位和个人的审定意见,凡拟评单位和个人的违反计生政策的,坚决取消其评先资格。
二是在人才市场管理中,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们在办理、审批外来、外出人员聘用手续时,有效证明核查率达到90%以上。同时,针对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工作、居住地较为分散,联系较为困难的情况,,我们从今年以来,加大对这一部份人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登记,要求人才交流中心及时清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未持证明的,限时叫他们办证。从今年2月底开始,我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已多次深入流动人口住地,清查他们的婚育证明及孕情、出生等情况,对没有婚育、生育证明的,我们及时向桂溪镇镇中居委及桂溪镇计生办作了汇报,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处理。
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和县计生委一道,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计生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从而形成能上能下、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同时,强化了对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加大对计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调动了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我局的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添措施,搞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使我局计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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