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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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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按照我区脱贫攻坚工程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多策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认真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脱贫攻坚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围绕原xx区2024年在全市率先全面脱贫的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各镇(涉农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本地区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程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25个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同时,出台了《区委、区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明确工作责任,建好基础台帐。脱贫攻坚工作必须以详实准确的台帐资料为依据,具体工作中,农经、统计、民政等部门责任明确、通力协作、把好“三关”,高质高效的完成了去年初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年底脱贫攻坚考核台帐填报工作。一是把好业务培训关。区委农工办、区统计局3次联合举办贫困户建档立卡及脱贫攻坚考核业务培训班,共计培训150余人次,组织基层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就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有重点、有目的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质量。二是把好入户调查关。入户调查是数据情况详实可靠的关键,为此,各镇(街)农经、统计、民政部门和村组干部组成调查小组,逐户调查,首先通过一整套的辅助调查表,逐项统计有关数据,然后按照台帐要求汇总填写,最终请户主签字确认。三是把好汇总审核关。根据分工,统计部门具体负责台帐资料的汇总审核,统计人员充分发扬细心、耐心的工作作风,认真汇总、严格审核,率先在《泰州日报》发表了《xx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监测报告》,脱贫攻坚考核台帐也已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脱贫攻坚工程不是一次短期的行动,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2024年,虽然我区采取资金补差的方式确保了脱贫目标的如期实现,但是从长远看,这也只是权宜之策,下阶段,我们将把工作重心下移,制定帮扶措施,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落实帮扶单位,由区四套班子领导挂钩经济薄弱村,政府部门、重点企业结对农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确保苏陈、罡杨两镇2024年全部脱贫,全区不再出现新增贫困户,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1、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要大力开展开发式扶贫。一是发展高效农业。帮助贫困农户发展设施栽培和畜禽养殖。对特别贫困的农户,可由财政、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帮扶单位投资建设设施大棚和养殖棚舍,零租金或低租金提供给贫困农户使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可通过财政奖补、小额贷款、村企合作等多渠道帮助解决。组织科技人员与贫困农户结对帮扶,帮助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增收脱贫。二是加强劳动力转移。对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全免费的“五包”技能培训就业政策,补贴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3年内,确保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稳定就业。对农村“零转移家庭

”贫困农户的特殊困难劳动力,可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通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贫困农户劳动力提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岗位。三是发展集体经济。通过资源承包、资产出租等多种形式,增加村级发包收入;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规范实行土地流转,增加村集体土地收入;支持有条件的村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村级经营收入。通过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吸纳本地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增强村集体对农户增收的服务和带动功能。同时,鼓励工商企业参与村企挂钩帮扶,支持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扩大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强化社会救助,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一是健全社会保障。2024年,原xx区各镇(街)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2500元以上,苏陈、罡杨两镇也将逐步将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2500元以上。新型合作医疗将覆盖到全部贫困农户,人均筹资标准逐步提高,看病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扩大贫困农户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医保、养老保险中个人缴费部分,凡是贫困农户无力缴纳的,由扶贫基金、财政资金或帮扶部门解决。二是强化社会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患重病大病的,要及时予以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两倍范围内的农村困难群众,以及因大病重病或遭遇突发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由区、镇(涉农街道)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加大对贫困农户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按规定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孤儿的各项帮扶措施。对农村低保对象以外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

予全额生活救助。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人均年纯收入2500元以下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是社会最弱势群体,致富能力弱、增收困难,为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增收脱贫,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比如对贫困农户创业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用电用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方面,要给予优惠扶持;对使用本地贫困户劳动力的创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挂钩帮扶企业捐资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项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国家规定在税前列支,并在安排企业发展资金、农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时,优先支持有挂钩帮扶成效的企业等等。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大家共同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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