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公章管理管理制度
公章是村委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了村公章管理管理制度范文。
村公章管理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公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三)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
村公章管理管理制度范文二
为管好用好村委会公章,特制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望各村认真遵照执行。
一、对于一般性的公文处理和盖章手续,一般应事先由村报帐会计审核把关,报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到办事处签字登记后再盖公章(如村委会主任外出不能签字时,可委托其他两委主要成员代签);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涉及宅基地、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再盖公章。
三、凡涉及集体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定经济合同等村级重大事务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并经村两委会同意,再经办事处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盖章。
四、村委会公章要有专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须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经办人等内容的登记备案。
五、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村委会公章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对不经批准擅自盖章的,一旦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予以撤换和处理。
村公章管理管理制度范文三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村公章的制法
村公章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发,由镇党政办根据批准成立村级机构的文件,具体负责刻制。
村级印章发生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所在村应迅速向镇党委、政府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确认后由镇党政办办理改制手续。
由于村名变更或其它原因废止的村公章,所在村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镇党政办处理。
二、村公章的管理
1、负责村级印章的具体管理工作;镇党政办对村公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村级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直接保管印章。原则上,村公章统一由村民委主任保管。
3、村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外使用。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使用的,必须经审批人批准并现场监印。
三、村公章的使用
1、村公章的使用要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用印。
2、用印审批人要在核实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报批项目等重大问题使用村级印章的,必须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或村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法定代表人或指派代表签署后方可使用。
3、不允许在空白凭信上加盖村级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村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并要做好特别登记,追踪管理。完毕后必须到印章管理人处登记其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销毁。其批准书和特别登记须永久存档。
4、印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和备案。印章保管人要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党支部和村委会及印章审批人要定期核对登记、备案情况。
四、其他规定
1、因印章保管人变更,原保管人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迅速移交印章。拒不移交的,由镇党委、政府按法律规定追缴,并追究其责任。
2、因故需要更换村级印章,由镇党委、政府在颁发新印章同时,收缴其旧印章,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新印章启用和旧印章作废。使用已作废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3、印章审批人、保管人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有关纪律,严禁借机吃、拿、卡、要,增加农民负担,损毁印章权威性。
4、对在村级印章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行为,视觉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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