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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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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4篇

在我们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够帮助我们进行一系列的警示和约束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精选篇1)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制度 篇1

一、加班范围及规定

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

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

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

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

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

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三、加班确认

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

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

四、加班结算

(一)、加班工资结算

1、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

2、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

4、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

5、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

五、本制度从20__年1月1日起实行。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精选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20__年x月x日发布,自20__年x月__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精选篇3)

1、总则

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4、加班申报

(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

(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5、换休规定

(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

(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

(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

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

(4)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

(5)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

(6)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7)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

(8)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

(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7、加班纪律:

(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20—50元/次。

(4)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20—50元。

8、附则

(1)《员工加班规定、核算细则》作为附件1,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考勤管理流程-加班流程》作为附件2,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3)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精选篇4)

第一章:目的

1.1保障公司员工正常的加班权益;

1.2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适合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章:原则

3.1固定工时制

a、定义: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一般管理、职能类岗位

3.2综合工时制

a、定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

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

__制造部一线线上人员、线下辅助人员;

__辅助生产部门的司机、发货、入库、值盘电工、设备维修;

__后勤职能部门保卫、话务员、监控员、班车小车司机。

3.3不定时工时制

a、定义: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b、岗位包括

__中高层;

__驻外销售、驻外市场、驻外维修、驻外会计、驻外仓库保管员;

__公司规定的其他岗位。

3.4加班时间核算

a、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b、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3.5加班天数核算

a、平常日加班天数=当月出勤天数-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当月日历天数;

b、周六日加班天数指:周六、周日加班天数;

c、节假日加班天数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全体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

女员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三八妇女节半天。

3.6加班调休天数折算

a、固定工时制

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_周六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

b、综合工时制

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

3.7加班费计算方法:

a、固定工时制

__平常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

__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200%;

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b、综合工时制

__平常日和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平常日包含周六周日);

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c、个人日工资标准=个人基本工资/21.75天;

d、日工资低于25元的,按25元计算,日工资高于25元的按照实数计算。

第六章:加班管理

6.1固定工时制

a、加班申请

__计划内部门安排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部门需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报部门副总/总经理审核

是否要安排加班;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判断是否批准;

__部门/个人安排/申请平常日或周六日加班,部门需要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部门经理

审核是否需要加班,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

__计划外的加班,部门加班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经理判断是否必须,部门副总/总经

理审批;

__审批完毕的加班申请,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__部门根据加班的情况在加班申请单和考勤记录备注实际时间。

b、加班费核算

__部门依据公司批准后的法定节假日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用;并且提供加班申请单原件;

__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在下月工资里发放;

__人力资源部核销加班申请单。

c、调休

__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平常日或周六日加班折算调休日;

__部门/个人根据需要,在年内安排/申请调休,部门经理审核同意,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后,

部门考勤员核销加班单和请假单,并且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__年内因员工个人未申请调休,公司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不再予以核发加班费。

6.2综合工时制

a、加班申请

__申请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部门需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送生产计划部根据常量是否需要加班,

确定需要,报部门总经理审核,企业管理部部/执行委员会批准;

__申请平常日加班,部门根据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是否达到2000个小时,如果员工超过2000小时,如果是计划内部门需要提前2个工日申请,如果是计划外部门加班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

__法定节假日加班审批完毕后,送企业管理部备案;平常日加班每月10号到企业管理部备案。

b、加班费核算

__部门依据公司批准后的法定节假日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加班费用;如果在年底因部门生产原因

无法安排调休完毕平常日,部门核算加班费用;

__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部门副总/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核准后,在下月工资里发放;

__部门核销法定节假日加班申请单和工时。

c、调休

__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平常日加班折算调休日;

__部门/个人根据需要,在年内淡季安排/申请调休,部门经理审核同意,部门副总/总经理批

准后,部门核销加班单,并且送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备案。

__年内因员工个人未申请调休,公司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不再予以核发加班费。

6.3考勤要求

a、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

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

b、各部门在每月上交的考勤记录中,应标注加班标记,上报的人数和加班时间不得超出原申报数,

公司考勤员根据人力资源部预存的《加班申请表》进行抽查核对;

c、具体要求参照《考勤管理制度》(q/__fg10.11-2024)执行。

6.4其它

a、部门加班控制及费用,纳入部门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如果综合工时岗位出现严重加班,而另一部分工时严重不足,将直接作为指标不合格;

b、部门因新品试制、产品更改后调试产生的加班,以月为单位由部门以报告形式上报加班人数、天数及产生的总费用,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相应研究所签字确认,企业管理部备案签字后,由企业管理部转财务部扣相应研究所新品开发费(所扣费用作为年度指标冲减制造部年度费用);

c、因外配零部件不合格造成加班的,按生产计划部生产滚动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对配套厂家的工时索赔,按索赔后金额的30%对该部门给予补偿);

d、费用出处未尽事项由部门提出,由企业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讨论后决定。

第七章:不属于加班的情况的加班

7.1不属于加班的情况

a、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b、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的;

c、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d、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e、公司规定的其它情况。

7.2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

a.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

b.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请表》或综合工时全年;

c.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

d.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

e.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

f.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g.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第八章:加班纪律

8.1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8.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取消加班费或调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8.3为获取加班费,采用不正当手段(如“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8.4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8.5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考核50元/次;

8.6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按照误发金额赔偿。

第九章:生效和解释

9.1本管理制度经公司工会审议,人力资源总经理审核,总裁助理和首席营运官批准后颁布生效;

9.2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9.3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如遇修正,人力资源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协商确定。

9.4附录

__固定工时制加班管理流程

__综合工时制加班管理流程

__固定工时制加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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