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睦家庭 构建和谐## 去年以来,##县妇联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着眼,结合##实际,立足党政所需、妇女所求、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根据家庭和妇女的愿望,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和睦家庭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广大农民的道德水准、精神文化素养的提高,促进了全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入开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层思考 党的十六大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明确提出。
为贯彻落实这一战略决策,##县妇联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进行了积极的思考探索。并专门成立了关于家庭情况的调研小组,就婚姻家庭稳定情况,以调查问卷、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入户调查等形式,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调查。
从总体上看,##县80%以上的家庭处于和睦稳定的状态,男女平等、夫妻恩爱、孝敬老人、爱护子女、互助友爱、尊重信任。像安桂芳、冯秀婷、王焕美等一批先进模范。
安桂芳的婆婆不慎将腿摔伤致残,她十几年如一日,无微不至照顾老人;冯秀婷的丈夫瘫痪,婆婆年龄已高,结婚几十年,她用爱心支撑着多难的家庭,悉心照料半身不遂的丈夫和婆婆;王焕美虽然家中比较清苦,但是老人吃的、穿的都是全家最好的,心地善良的她见谁有了难,总是主动帮忙,乡亲们推荐她为乡人大代表。正是成千上万这样的和睦家庭,促进了##的稳定,推进了##的健康发展。
但是,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相当一部分家庭中仍存在着不和谐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1、离婚率偏高。2003年全县离婚案件有299件,占结婚总数的10.2%;2004年离婚案件有349件,占结婚总数的11.6%。
并且离婚平均年龄趋于低龄化,在县民政部门和法律部门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约有78.9%的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下。
2、家庭纠纷较多。从妇联系统接待的信访案件以及法律部门受理的案件来看,家庭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多。
2003年共报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295起;2004年就达到了344起。此类案件主要表现为家庭暴力、财产纠纷、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
据统计,家庭暴力案件占11 %,财产纠纷占12%,子女抚养占35%,赡养老人占28%。
3、未成年人问题比较突出。父母离异是造成子女无人抚养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2003年涉及青少年的刑事案件6起,占案件总数的2%;2004年达到9起,占案件总数的4%。
4、邻里纠纷增多。主要表现在邻里关系不合、吵闹打架以及宅基地纠纷等方面。
在信访案件中,涉及邻里纠纷的占36.2%。除此之外,有些家庭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性别歧视、包办婚姻、酗酒*、打架斗殴、大搞封建迷信、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素质低等现象。
以上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对于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对此,##县妇联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家庭的稳定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标语,办黑板报,并配以文艺节目、诗歌、漫画等形式宣传创建和睦家庭的好处。县电视台还开辟了“家和万事兴”专题栏目,对和睦家庭示范户宇香菊“夫妻和睦、科技致富”和贾素芳“尊老敬老、邻里团结”等典型事迹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带动了更多的家庭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
5、强化管理,保证质量。为保证创建活动的质量,从四个方面强化管理。
一是加强了领导。县委专门成立了和睦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管书记任组长,亲自抓,抓具体;妇联、文明委配合抓,分层次,有针对地抓落实。
二是制定了明确的标准。结合县情,围绕尊老敬老、计划生育、邻里关系等方面制定了10条和睦家庭标准,发放到广大家庭中,作为评选依据。
三是严格管理程序。按照“一年两评、五步进行、动态管理”12字原则进行。
“一年两评”,指的是和睦家庭创建活动要全年创建不间断,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五步进行”,指在评选中严格按照自我认定、小组审评、张榜公示、乡级审批、县级挂牌五个步骤进行;“动态管理”,指“和睦家庭”荣誉称号不实行终身制,凡是出现邻里不和、不孝敬公婆、妯娌吵闹等现象的,撤消其荣誉称号,半年后方可参加新一轮评选。四是建立激励机制。
县委明确规定,和睦家庭创建要与文明村的评选相结合,凡和睦家庭数量不超过村总户数一半的不能评为文明村;被命名为和睦家庭的,在征兵、招工、发放宅基地时优先考虑。
6、抓好结合,整体推进。把和睦家庭创建作为妇女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赋于新的内容,从而使创建工作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同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相结合。倡导“四进家”,即思想道德进家庭,科学技术进家庭,文体娱乐进家庭,法律常识进家庭。
并结合毛线编织加工基地、玩具加工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利用农村妇女培训学校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妇女15000余人(次)。选树文化、艺术、绿色等特色家庭100余户,有效地活跃了妇女工作的局面。
二是同普法教育相结合。针对不赡养老人、家庭暴力等不良社会现象,利用维权巡回合议庭公开审理典型案件2起,通过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弘扬家庭美德,增强法制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是同家庭教育相结合。通过“好摇篮”示范户的评选,“双合格”活动的开展,普及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把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奏响和谐社会美好乐章 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农村家庭的思想道德素质、精神文化素养、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奏响了和谐社会的美好乐章。截止目前,全县家庭参创率达41%以上,全县已评选出好婆媳、好妯娌典型600余对,敬老好媳妇1000余名,和睦家庭示范户1800余户。
1、和睦家庭的创建消除了家庭中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家庭关系呈现出良好的局面。
离婚率明显下降。据统计,今年1—5月份,全县离婚案件46件,占结婚总数的3.5%,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个百分点。
家庭纠纷减少。夫妻关系和睦了,家庭成员的关系得到显著改善,今年上半年,几乎没有由于家庭纠纷引起的上访案件。
子女孝敬老人,父母关心孩子,婆媳间的吵闹没有了,妯娌间不和的声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和睦相处的良好局面。毛金玉大娘的一番话深刻的表明了自己的感触:“以前4个媳妇不和睦,互相攀比,很少关心老人。
通过参加创建活动,四妯娌关系好了,也懂得心疼俺了,做了好吃的给俺送,衣服脏了有人洗了。”
2、和睦家庭的创建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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