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情况汇报
*市*管理委员会依法行政情况汇报近年来,管委为更有效担负起资源保护和旅游管理的神圣使命,始终把严格执法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建设服务型法制部门,在组织建设、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执法调研、落实管理职能、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建设,明确执法权限,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管委围绕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市”的目标,将依法行政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努力建设法制。成立了由管委主任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管委办公室作为法制机构,负责执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20xx年初,机构改革完成后,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成员,按照新的工作分工,组织各部门对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明确执法权限,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建立相应执法评议制度,形成了责任清楚、目标明确,逐级负责的执法管理体系。做到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切入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管委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安排部署行政许可法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采取外请专家和内部宣讲的方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做到每次培训有主讲、有问答、有交流发言,极大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检验学习成果,利用计算机考试系统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是按照全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部署,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立足行政许可程序的科学、规范,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和政务公开制度,致力推行电子政务,强化人员培训,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运用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系统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管委积极健全执法监督及执法监督网络建设,从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
(一)完善法制工作机制。对重大法制工作事项列入行政办公会会议议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典型案例,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足。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根据青岛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从文件规划、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存档、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完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
将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由办公室及时提报市法制办审核,定期组织对文件进行清理,形成制度,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机制的建立,使监督工作由事后变成了事前、事中的全程监督,开辟了监督的新途径。
(三)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制定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组主考、部门间互评的评议考核机制,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促进部门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又使各部门间在交流中找到差距,激发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的积极性。
四、以扩大宣传力度和深度为着力点,努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建设部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依法治景进程的推进,管委立足对外、对内宣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
对外,通过与周边村庄召开可持续发展座谈会、组织经营业户、讲解员培训班,开展护林防火宣传,组织普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思想认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组织开展“靠山、用山、爱山、护山”宣传教育,并把国家对风景名胜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印制成册,分发给内村庄、单位和农户。
20xx年年底,在北九水游览区评选73户“爱山护山”人家,使共爱山川意识深入人心。对内,编写发放《干部职工知识读本》,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在《信息》中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对涉及执法焦点、难点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的建立,进一步拓展了执法工作的视野。
五、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调研为突破口,高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强化依法行政,管委对适用于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针对现行规章对管理权限规定不完整或不明确的方面,加快政府规章制定进程。目前,风市场准营制度已经列入青岛市政府立法计划,调研工作正在进行。
同时,根据全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在风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调研工作,多次协调省、市的法制部门,组织调研,着力解决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和执法机构膨胀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探讨建立“精简、统
一、效能”的综合执法新体制,为风景名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六、以依法加大综合整治为总抓手,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和秩序围绕旅游秩序整治工作的焦点、难点问题,管委立足机制创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起综合执法新机制,为科学执法、优化旅游秩序和环境提供重要保证。
(一)坚持规划先行,为依法治景提供科学依据。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对保护工作造成的冲击,及时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召开规划修编联席会议,征求各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向市领导汇报进展情况,为规划修编工作按计划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成规划范围内海岛资源、文物资源的普查,为资源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依法查处和制止资源破坏行为。在规划建设中,管委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予以拨回,对不服从规划,违法占地私自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先后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拆除违章建筑50余处,建筑面积达2300余平方米;从社会上首批招聘10名热爱、责任心强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义务监督员,为资源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三)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创新讲解员管理机制。充分借鉴外地风的成功经验,对从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将讲解员数量由过去的360人削减到现在的180人;统一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完善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建立起文明、健康、有序的管理模式。
同时,联合各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无证导游等违规行为,树立了讲解员队伍的新形象。
(四)坚持建管分离的原则,全面提升旅游商品市场监管水平。建立市场准入和联席办公制度,与经营业户签订文明经营责任书,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营造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
按照“控制总量,适当集中,提高档次,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开展旅游商品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有碍观瞻的市场摊点110余处,从严治理游商浮贩、乱设摊点、欺客宰客等现象,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秩序。
(五)把封建迷信活动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欺客宰客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封建迷信活动在一定范围内蔓延的趋势,管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封建迷信和黑导、野导拉客现象,累计捣毁封建迷信场所20余处,有效地净化了旅游环境。
(六)切实加大监督巡查工作力度,创建“平安”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同辖区派出所110警车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苗头性因素;成立专门督查队伍,出台《旅游秩序督查办法》,切实加强了对辖区内饭店、车辆的检查、监控力度。
对非法营运、车辆闯卡行为,联合交通、交警进行集中打击,收到较好的治理效果。
七、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围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管委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在完成82名执法人员审验执法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青岛市法律知识培训,又有121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围绕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制定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将督查结果与执法人员及所在部门月度和年终考核挂钩,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管委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不足,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完善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围绕法制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推行。争取将与管理密切相关,特别是管理工作所急需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管委会行使。
二是积极推进规划修编工作,界定保护范围,明确分级管理区域,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保障。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完善执法体系,进一步落实执法职能,大力查处破坏资源、扰乱旅游秩序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保护和发展的软环境。
四是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完善各类执法相关的制度,建立执法顾问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机制,搞好新颁布的法律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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