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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简版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双方篇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1、2、3、4、5、6、股权的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股权2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50%)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万元;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出资总额50%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
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第二条1、2、第三条
1、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转让款的支付 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之前 支付方式为货币资金。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
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第四条1、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1、2、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
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11年7月26日签订日期:2011年7月26日
股权转让协议简版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双方篇二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xx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2004年月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受让股东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楼。
股权出让方:出让股东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区**大街**号。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xx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2004年月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受让股东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楼。
股权出让方:出让股东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区**大街**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北京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北京某目标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五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百万元人民币(rmb1,000,000.00),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1%)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均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乙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4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叁佰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帐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某某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款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立即,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股权转让协议简版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双方篇三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简版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双方篇四
威信民生医院经营股权转让合同
经营股权转让方(甲方):代理人:
经营股权受让方(乙方):代理人:
威信民生医院于年月至年月将医院所有经营权托甲方全权负责,甲方因经营需要现将部分经营股权转让与乙方,甲、乙双方就威信民生医院的经营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威信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营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威信民生医院的经营股权共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医院之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医院现有的消耗品、药品、广告等物品以原价按经营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3、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起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的经营股权等费用。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转让其经营股权后,其在威信民生医院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经营股权转让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2、乙方承认威信民生医院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1、本协议自签字生效起,乙方即成为甲方的经营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
定享有威信民生医院利润与分担亏损。
2、本协议自签字生效起,如后期因经营需要增资,按经营股权比例执行,如
乙方无法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相关部门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的条件与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应。
转让方(甲方)签字:受让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简版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双方篇五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者:(甲方)
受让者:(乙方)
甲乙双方于1999年12月18日合伙出资购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其购买该门市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协议:
1、甲方自愿放弃该门市(其房屋坐落在城西乡,现城南镇景阳路建材市场临街一侧,该房产权证号为:xxxxxxxxxxxx的产权,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经甲乙双方评估该门市价值人民币xxxxxxxx元整(大写:xxxxxxxxx),乙方一次性给甲方转让费xxxx元整(大写:xxxxxxxxx元整)。
3、甲方在收到其转让费后,将配合乙方办理该门市的产权变更手续。
4、甲方转让该门市后,不得再与乙方为其该门市的产权产生异议,转让前将该门市的租金一次性清算完毕。
以上协议一经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一旦违约,将由违约方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5、转让变更其产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有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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