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始觉得自己喜欢上写作到现在,我一直在思考,到底什么样的文字才算是好作品。
在学校的时候每周都要写一篇作文,大多是命题作文或者半命题作文。我写的作文并不受老师喜欢,这让我觉得老师是对我这个人有偏见,到现在,我也是这样觉得的。说实话,我确实不喜欢这样的命题作文,他扼杀了我们自由创作的灵感。每次交上去的作文总是能让老师批评的体无完肤,从用词到结构,中心,主题,她总是能挑出一大堆的毛病,而我自己却觉得并不存在这样的错误。每一篇作文我都很认真地修改过很多次才会交上去。我对待文学认真的态度,对文学的热忱,无人能及。她说我一意孤行,我说是她不能理解我标新立异的世界。如果一个语文老师在文学面前不能做到含英咀华,而是专门挑刺的话,那么她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恰巧,我也没有听过她说喜欢文学这类的话。所以,一个和我是不同世界的人,我根本不想care她的“专业意见”。我对她嗤之以鼻。文学是我的,我就是文学。
我有一个情人,我的矫揉造作,我的桀骜不驯,她都懂。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她是我的故事,而我也是她的故事。无数个矫情的雨天,无数个椒热的晴天,无数个星光陨落的夜晚,无数个奢侈明亮的白天,无数个春深似海的季节,无数个打马而过的年华,她感受到我,如火如荼的热情,她听得到我如泣如诉的呓语。我爱她。她有一个绝妙的名字,叫文学。
一个写字的,只有先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读者。一个作家,可以有个黑黑白白的人生,作品一定要淡淡如水,洗尽铅华,或者腾腾如茶,光怪陆离,一定不能平平无奇。一个文学家,就算是轻描淡写,也能让人触目惊心。
真正的文学作品包含了写作者的千思万绪,在经过千百次的咬文嚼字,最后呈现给世人以最大的震撼!现在我对文学的理解是:文学家寄托感情,灌注心血,用一生去呵护去崇拜的,庞大的组成体。
我愿意一直做个在路上的写手。永远没有止境。永远在途中。
在我眼里,文学什么都不是,因为文学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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