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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精选7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
为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学校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研判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确保疫情不进校园。对请假师生,学校要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凡在校师生经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立即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六、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七、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校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学校安保部门要强化校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学校之外,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安保部门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八、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各部门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书吧、实验室、科研场所和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九、要做好学生就餐工作,采取配餐制、学生自带餐具、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等科学合理的就餐方式,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并引导学生就餐前后洗手消毒。
十、做好宿舍出入登记和体温监测、消毒管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十一、各部门要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十二、学校办公室、政教处结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
十三、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四、各部门要及时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十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六、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追责。
十七、防控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牵头,政教处主抓,各处室、年级部班主任及各学科老师紧密配合,有预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师生联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阻击战。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二)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卫生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体局、卫健委、疾控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六、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当地疾控机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疫情未经当地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确诊时间及诊疗情况。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体局报告: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告。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教师及每日值班领导。
(一)班主任每日早午自习(寄宿制学校早午晚自习)或早午晚第一节课前按晨午晚检要求对学生进行检查,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
(二)晨午检情况要认真真实记录,有异常变化要及时报告;
二、晨午检内容:测量体温,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常规晨午检《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晨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
2.班主任因事外出时晨午检相应工作提前委托跟班老师负责。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咳嗽、皮疹等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9.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0.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4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时、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应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表》上。
二、对于因病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病因,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承担。
三、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及时将统计结果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
四、凡在校学生确诊患有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将患病学生送至相关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学校应做好诊断证明复印件留档和情况上报工作。
五、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患病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严禁“带病上课”。在校期间学生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与家长联系。
六、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八、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卫健委、疾控机构。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5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凡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三、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相关医院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将病愈复课证明上报校医复核确认登记,校医出具入班复课证明后,方可回教室上课。
四、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校医出具的入班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校医与学生各执一份。
七、校医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八、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感染,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对该学生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进班或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6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卫生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学校要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健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二、幼儿园、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新生(转校生)入学要求收齐预防接种卡,并对其接种项目进行核对。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
四、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检查,经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五、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将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由各班班主任将学生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学校应及时汇总情况、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六、学校每学期都应安排日常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教育,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七、学校在每学期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关于健康生活方式、常见病、慢性病预防等健康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八、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经常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
(7)不看过小过密或字迹不清的书报,作业时字不要写得过小过密。
(8)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九、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个人卫生。
1.全体师生必须做到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管卫生,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
2.个人卫生要做到定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4.认真做好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或平均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广播操和课外活动的出勤情况、锻炼质量,由班主任协助检查、记载,体育组负责抽查,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
5.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6.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7.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十、学校应按照GB5749、WS/T100和GB/T 17226等有关标准的规定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等病媒生物的危害。按照GB50099和建标109的要求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等卫生设施。
十一、学校应加强对体育场地和器材的卫生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十二、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院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市教体局和相关卫生部门,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十三、学校每天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传染病患者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以防疫情扩散。
十四、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7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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