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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冬防宣传标语锦集2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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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百日冬防”专项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季节性、规律性案件发生,打击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扎实推进“平安徐集”建设,徐集镇结合实际,制定了“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力求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1句】: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期间,镇成立社会治安“百日冬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居)、各单位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巡逻计划。发挥多部门、多警种联合优势,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第2句】:搞好宣传引导。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动员,营造气氛,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冬防行动中来。

【第3句】:加强夜间巡逻检查。镇政府组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夜间巡逻队,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定点守候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全镇范围治安巡查和防控。

【第4句】:加强督促检查。冬防期间,镇党委、政府采取集中行动、分组督查的随机抽查方式,重点对人员是否在岗、时间是否保证、线路是否正确、台账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并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综治工作考评。

  简报二:

12月3日上午,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元红在副局长张拥军陪同下,到韩摆渡镇督查指导社会治安“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工作。王元红一行在听取了镇主要负责人就社会治安“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指出:自区“百日冬防”会议后,该镇能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工作,及时部署、科学安排,认真组织人员深入细致地梳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重大治安隐患,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组织镇村两级扎实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全面加大宣传攻势,很快掀起了“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工作的高潮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做好社会治安“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工作事关年底辖区社会稳定的大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群众都能过上一个安居乐业、祥和愉快的春节。同时,他强调:基层派出所要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工作,为确保一方平安尽最大力量、发挥最大作用。

  简报三:

为有效遏制冬季社会治安案件高发势头,城南镇以深化“平安城南”为载体,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坚持服务与“严打”并重,采取得力措施,做好“百日冬防”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百日冬防”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时间从2022年11月中旬至2022年2月底。镇每晚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班,综治办、司法所各一名成员、派出所3名干警和6名辅警参加夜间巡查。镇办公室、派出所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二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会议、条幅、宣传册、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镇村治安防范常识,深入发动广大群众,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提高全镇广大干群参与治安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治安防范,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清查。对外来、暂住人口聚居地,以及出租屋、路边店、建筑工地、等易于犯罪嫌疑人落脚藏身或吃、住、行、消的重点场所和部位,组织警力进行集中清查,重点解决影响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侵财性、可防性等问题。

四落实巡逻防控。镇每周按不少于2次,村(居)每周不少于3次全覆盖巡逻,扩大范围,突出重点,合理布局,采取群防群治工作法,强化对人员密集地区的巡逻控制。严格盘查过往人员、车辆和物品,严防危险物品流入辖区。设立固定卡点,加强对来往人员、车辆的盘查和检查。对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认真检查。组织青壮年村民轮流值班、打更放哨,弥补了农村人防力量的不足,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五消除消防隐患。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早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协调工作,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深入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坚决防止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强化治安整治和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大检查、烟花爆竹限放和“六打六治”等专项活动,预防各类治安事故发生。

六落实奖惩制度。镇冬防小组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台帐,对镇、村、组各负责人及巡逻人员一一登记造册,认真记录巡逻中发现的治安问题和处理意见,并对各村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不定时检查,督促完善相关记录、资料,并纳入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落实奖惩。

城市管理“百日整治”专项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形象,从10月26日开始,定西市安定区在城区开展为期100天的城市管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将于2022年1月底结束。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定西主城区(北至政府北路、南至定临路过境段、西至厘金局、东至安家坡)以及城郊区域(包括景家店、安家坡、中川村、柏林村),将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占道经营、餐饮油烟、车辆停放、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违法建筑、施工工地、市政设施等问题。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总结三个阶段,于2022年1月底结束。活动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整治问题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督促整治对象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或拒不落实整改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简报二:

昨日,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在京召开,记者从部署会上获悉,本市将集中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违法建设、非法改装、非法倾倒等违法违规问题。

副市长张建东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2022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因此,要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表示,将全面深化源头管控,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拆除)工地信息台账,同时还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第10句】: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不密闭运输、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简报三:

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在京召开,记者从部署会上获悉,本市将集中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违法建设、非法改装、非法倾倒等违法违规问题。

副市长张建东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2022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因此,要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表示,将全面深化源头管控,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拆除)工地信息台账,同时还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第10句】: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不密闭运输、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简报四:

全市将集中开展建筑垃圾“百日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将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第10句】: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在昨天的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上,副市长张建东表示,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等的深入推进,将会迎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新一轮增长,2022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左右。

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介绍,目前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工作距离市民对环境的.期待还有差距。市城管委在进行重污染天气建筑垃圾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朝阳区小红门乡新村一期D组团住宅项目、红坊路东段道路北侧市政工地、丰台区花乡黄土岗地区北京赛尔奥特莱斯商业广场工程项目3个工地仍在进行土石方施工作业,工地现场均未实施道路硬化、无车辆冲洗设施、未安装探头,均存在渣土消纳证过期或未办理、运输车辆没有准运证问题,工地门前道路遗撒严重。朝阳区红坊路、丰台区樊羊路两条道路发现多辆超载超限装运、不密闭运输土石方的车辆。

据介绍,目前在住建委备案的在施工程4076个,但办理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的工程仅1900余个。此外还有4700余辆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地方标准改造的货车没达到建筑垃圾准运许可办理条件,无法落实专营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相关鼓励政策还没有制定出来。

法院专项执行揪“老赖”工作简报

简报一:

24日晚上11时30分,广州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被惠城区法院仲恺法庭执行干警从深圳皇岗口岸控制,并采取拘留措施。原来,该名“老赖”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至边控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TCL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惠城区法院于2022年7月15日立案受理,执行法官马家驹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人支付货款7089216元及相应违约金,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四查”程序,执行法官发现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查明王某为香港居民且有频繁出入境的情况,执行法官因此决定依法对王某采取边控措施。

2022年9月24日晚上10时左右,执行法官马家驹接到深圳皇岗口岸边检部门的电话,称王某从香港入境时已被控制。接报告后,仲恺法庭庭长刘贵传迅速安排4名执行干警连夜赶至深圳皇岗口岸将王某带回,并依法对其拘留15日。执行干警将王某送往拘留所办好手续后,已是次日凌晨3时。日前,王某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协商,执行法官正在做双方执行和解工作。

此次执行行动是惠城区法院“秋风扫落叶”百日执行清案专题活动的一个缩影。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介绍,“落叶”代表“老赖”,“秋风”代表法院依职权对“老赖”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即通过法院的强制力严厉打击“老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简报二:

中秋节前后,“老赖”的日子确实不好过。记者18日获悉,在“中秋雷霆”专项执行行动中,新乡市对一批“老赖”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迫使其偿还钱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真不敢相信,被拖了两年多的工资这么快就到手了。”当日,农民工代表邢道伟拿到20多万元执行款时,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邢道伟和工友曾在原阳县一家面粉厂搞工程,可工程结束后,负责人说做生意赔了,没办法支付工人的工资。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邢道伟和工友上门讨要没有结果。6个多月前他们到法院申请对“老赖”进行强制执行,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40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0多万元血汗钱被讨回。“农民工在外务工不容易,最怕血汗钱打水漂儿,还是法院帮我们讨回了公道。”邢道伟说。

据了解,为了帮助像邢道伟这样的受害者,新乡市法院系统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中秋雷霆”专项行动,对“老赖”实行“早上堵被窝、中午堵酒桌、晚上堵牌桌”的全天候打击行动。在为期一周的行动中,全市法院系统共排查案件1613件,对501名“老赖”采取拘传措施,对209名“老赖”采取拘留措施,对114起案件采取现场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控钱款金额共计3【第18句】:3156万元、执结案件285件、清理执行积案175件,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该市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简报三:

为破解“执行难”,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7月20日至8月31日,万安县法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治“老赖”,在为期40天的`“夏日风暴”执行专项行动中,捷报频传。

“风暴”来袭击被执行人无可遁形

“喂,你好,是郭法官吗?我现在发现了‘老赖’肖某在芙蓉滨江府工地上做事,请你们快点过来。”7月25日,万安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士明的手机突然响起,里面传来黄某火急火燎的声音。“好的,你盯着他,我们马上到!”回答完后,郭士明立即带领法警赶往现场,在工地上找到肖某,将其传唤至法院。

原来,黄某曾为肖某粉刷房屋,2022年8月15日,黄某在做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花去治疗费23919元,误工90天。万安法院经审理判决肖某赔偿黄某18806元。判决生效后,肖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并玩起了“躲猫猫”。今年1月16日,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肖某被传唤到法院后,态度仍然强硬,拒不支付赔偿金。直到法官表示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他才不得不联系家属把执行款送到法院。

简报四: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老赖”获刑一年半

近日,三元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森林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做出一审宣判。

2022年1月24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召集申请执行人蒋某项与被告人陈森林双方约谈如何履行债务,并明确告知被告人陈森林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得处置、转移名下财产,不得设置新的抵押,被告人陈森林保证不会将财产变更或抵押他人。

然而,在当年3月27日被告人陈森林置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告诫于不顾,将福建省清流县某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以人民币308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案外人何某平、杨某国、陈某元等六人,致使本案可执行的财产被设置抵押给他人后而无法得到及时执行。

被告人陈森林:“把法院冻结的资产转移给他们几个人,我现在认识到这个是错误的,恳求审判长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森林主观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客观上导致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无法执行,侵犯了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被告人陈森林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集中执行揪“老赖”4人拘留15天

说到“老赖”,大家都很厌恶,因为他们要么赖着不还钱,要么就“躲猫猫”。为此,三元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5月18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被执行人在大田县的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到达大田县后经过部署,执行局的法官兵分几路开始查找“老赖”了。不到10分钟,第一位“老赖”被控制。接着不断传来好消息,陆续又有几位“老赖”被控制了。

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罗新荣:“就是将这六类涉民生、涉金融的案件作为我们执行的重点,把以前每年一两次专项行动变为日常行动。”

此次专项执行涉及的案件有20件,执行标的达1140余万元。由于被执行人的住所分散,区域情况又不熟悉。于是,在大田县法院的配合下,三元法院执行局法官一处处的查找“老赖”。部分“老赖”在执行局干警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还款。可是,有的“老赖”为躲避执行,长期在外不回家。执行局法官只能向其家属宣讲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让家属动员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而有的“老赖”则玩起了“捉迷藏”,但最终在执行局法官的合力围堵下,还是被控制了。

经过一天的专项行动,共传唤、控制“老赖”17人。当听到要被司法拘留时,不少想继续找借口耍赖的“老赖”慌了,立即表示马上想办法,纷纷打电话向亲人、朋友“求援”。有的马上叫人送钱过来,有的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其中3人当天履行还款义务,6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人承诺积极配合法院拍卖抵押物,但仍有4人拒不履行债务。于是,执行局法官将这4名“老赖”带回三元法院,并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

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廖明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115条规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叶聿布拘留15日。“

近期,三元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并告诫有侥幸心理的“老赖”,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积极主动的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只会让自己多吃些不必要的苦头。最后还得照样履行法律义务,得不偿失。

今后,“老赖”的工作和生活将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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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市场专项工作简报

  【一】元旦春节市场专项工作简报

根据《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讲看齐,见行动”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局动员会安排,12月19日起,副局长、店前市场所辖区“双打”行动总指挥余永武带队深入冶溪镇、店前镇等乡镇开展“两节”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辖区内各乡镇分管领导陪同。

在余局长统一指挥下,店前市场所与县局专项行动小组密切配合,局所联动,成立食品、药品、餐饮、特种设备四小组,分工合作,协同作战,全方位、全覆盖各经营主体、确保成效,每日行动结束后,召开总结会,及时总结成果、经验,查找不足,切实有效维护“两节”市场消费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已检查经营主体三百余户,立案5起。

  【二】元旦春节市场专项工作简报

自12月9日开始,新化县农业局组织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安局、农药监管站、检测站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元旦、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为确保节庆期间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氛围和社会环境,新化县农业局每年都会在“两节”期间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的制度。

新化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重点对象、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重点加强对甲胺磷、百草枯等高毒禁用农药、限用农药的监管,从源头上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检验检测频次,加强产销衔接,实施联防联控,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一起;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牢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动权;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公众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据省、市抽样检测信息反馈,2022年在新化抽检的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合格率达到100%,县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第1745号公告,2022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新化县农业局在今年8月—9月期间开展了一次百草枯水剂专项清缴行动,检查范围覆盖到全县所有农资经营店和生产基地,收缴百草枯水剂8600多瓶,过期农药1100多瓶,据此次农资市场检查情况反馈,除极个别门店有少量百草枯外,百草枯水剂在新化市场已基本停止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三】元旦春节市场专项工作简报

12月1日,淮南市工商局部署启动2022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健康祥和的节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场所是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商品集散地、集中交易区和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整治的商品为节日消费量大、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烟酒、服装鞋帽、日化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烟花爆竹、汽车配件、家居装潢等,强化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整治。

此次“两节”打假专项行动从12月1日开始至2022年2月28日结束,其中,2022年12月19日至23日和2022年1月9日至13日,全市将统一开展各为期5天的集中行动。专项行动中,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将采取市场巡查、开展商品质量抽检、与厂家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各类质量不合格商品及“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虚假宣传等欺骗性销售行为。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部门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将实行“挂牌”督查督办,限期办结,确保案件查处及时、到位。同时,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切实营造打假舆论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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