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年营商环境的建议和看法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4年营商环境的建议和看法篇1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招商引资,需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基础。环境是第一招商资源。没有优惠的政策,客商不愿来;没有优良的投资环境,客商不敢来;没有优质的服务环境,客商来了也留不住。抓经济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必须抓招商,抓招商首先要优环境。我区作为我市主城区,近年来在持续推动地方商事制度改革,改善地方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释放经济发展潜力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在财政、金融、创新等方面为企业经营提供了很多便利。但就目前来看,我区在创建优质营商环境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到位。一方面,改善营商环境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下冷、落实力度层层衰减的现象,领导重视,部分基层不见实质行动,活动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了也不动。另一方面,各部门推进落实不均衡,个别职能部门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思维不够,改革意识不强,拘泥于条条框框、按部就班,在处理企业诉求时能拖就拖,能推就推,有时候一个小问题也让企业跑了一趟又一趟。
二是主动服务意识淡漠。部分部门和单位在尊重、支持、善待民营企业家和营造亲商、重商、护商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有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举措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和提高,行政审批事项有待于进一步规范。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畅,有时候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部分工作人员仍然存在“官本位”思想,高高在上,思想上缺乏服务意识,态度上缺乏亲和力,让企业“望而生畏敬而远之”。
三是诚信意识有待加强。这里讲的诚信包括政府的诚信和企业的诚信两个内容。在政府层面,少数部门在招商引资时代表政府做出的承诺最后因种种原因无法兑现,给企业留下坏印象,影响了政府形象。在企业层面,个别引进的企业不讲诚信,不图长远发展造福一方,只想圈占土地资源,捞取政府补贴,给地方留下一堆问题。
四是社会综合服务不成体系。从社会层面来看,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法律服务、技术推广、财务会计、融资理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还不成体系,服务功能还不完善,产业链不完整,公益性和权威性不足,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实践充分证明,发展离不开创新,而创新必先解放思想。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根源除了当前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影响以外,还在于部分干部思想解放不够,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因此,要不断推进思想创新,用思想上的大解放、观念上的大更新、措施上的大突破,促进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发展。要祛除官本位思想,真正树立服务意识,带着责任和政策扑下身子,深入企业,主动指导和帮助解决问题。要真正落实“干部帮联企业”帮扶机制,让各级干部都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贴心人、娘家人和帮助企业化解难题的协调人。
(二)推动政策落实。近年来,我区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很多政策措施,例如2024年5月下发的《“干部帮联企业打造精良产业”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我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024年7月下发的《我区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等。这些政策有没有真正得到贯彻执行,这些政策和制度有没有形成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议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我区营商环境状况进行评估,推动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其次,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公开于政府门户网站,便于企业及时获取。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的重要政策措施,要及时宣传解读到位,并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打造交流平台。注重搭建与企业沟通交流,定期举办企业家座谈会、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和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招商、商会招商、中介招商等多种招商形式,真正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于那些能够带来投资的,无论是党员干部、企业家还是普通群众,该奖励就奖励。要真正摸清企业需求,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推动行政审批整合,落实“让企业只跑一趟”服务。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同时探索在街道、乡镇以及社区、村设立服务企业网点,更方便地为企业办理审批服务等事项,让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把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落到实处。
(四)推进信用建设。要不断完善政府诚信机制,对于招商引资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等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坚决予以兑现。对于由于政策问题难以兑现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及时道歉或解释清楚并给予相应补偿。鼓励企业诚信生产合法经营,建立企业信用监督大数据,严格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五)强化监督问责。把营商环境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邀请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由相关企业为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把企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评价同样列入对该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内容。鼓励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帮扶企业、服务企业、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责任。
2024年营商环境的建议和看法篇2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经营环境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优化经营环境的30条和**市委的32条,积极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市优化经营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强任务落实。我市优化经营环境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工作进展。
建立标准化体系,建设政府服务新高地;第一,先实现四办服务优。积极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立即办的四办服务,促进政府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实现多门到一门。二是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政府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1364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唯一固化。建立8个综合受理窗口,重建审批服务项目的流程。第三,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坚持网办是原则,不网办是例外。目前市直部门最多跑一次340项,零跑1000项,乡镇4383项,可通过省政府服务网办理,网上可办率98%。
(二)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帮助企业发展。第一,实行5210标准。设立企业设立专区、企业许可自助服务区、企业指导帮助办公室综合窗口,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请、社会保障登记并为一件事一天完成。只要设立登记环节材料齐全,网络平台运行正常,0.5天即可完成,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请同步审批0.5天即可完成,免费复印,免费双向快递等服务。二是实现房地产登记321标准。房地产登记一般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
即来即办,对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三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拟定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指引,强调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公开、清单动态调整等机制。
(三)打造工改加速度,提高服务效能。住建局组织召开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适应的审批监管体系,推进落实联合图审(平台搭建已完成)、数字化图审工作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806040标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864”审批平台,重塑审批流程,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全过程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协调统一、深度融合。
(四)打造简易高效程序,提升获得水电气便利度。一是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效能。推行极简客户报装服务,充分利用拍照录像、条码扫描、电子签名等功能,实现客户资料电子化采录收集、现场勘察信息自动上传、供电方案线上审核确认。二是用水报装环节,一般用水用户报装可直接通过自来水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装,报装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用户后进行上门踏勘做施工方案,进行接水报装。三是燃气报装环节,中燃公司派专人到政务中心燃气窗口安装了收费系统,“中燃慧生活”网上报装程序基本完成,已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装业务培训。
(五)打造“减负升级”模式,大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全市金融机构共争取专项再贷款向5家防疫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4650万元。**农商银行、xx银行、村镇银行等共向我市278家企业发放支农支小贷款利率4.55%,优惠贷款4.61亿元,完成率达到177.31%。**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利率5.5%,优惠贷款近1.5亿元。今年元—7月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1392万元,其中:2024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867万元、2024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4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5525万元。
(六)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对接连通,确保“应进必进”、“宜统尽统”。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目前数据建设已完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基础库框架搭建。加快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七)打造司法公平保障,着力构建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关于“执行合同”。截止7月底,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80件,旧存43件,结案351件,执结率73.13%,在**法院系统总执结率排名第二。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6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涉及到的29个职权部门共梳理监管事项893大项(含子项3411项),填报检查实施清单924条,认领率和填报率均达到100%;归集各类监管数据60000余条,涉及28个目录,数据覆盖面与归集量居**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但少数部门和部分干部对此没有清醒认识,还存在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店小二”意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门槛过多,增加了办事难度。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不够,有的干部固守法律条款,对企业“清”而不“亲”怕犯错,怕担责。有的不敢较真碰硬,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上,底气不足,能力不强,办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
(二)政务服务效率还不够高。虽然“一网通办”平台已经建立,但由于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不够,市级各部门之间大数据标准不统一,连通不到位、整合不彻底,在人员、法人信息等关键基础要素数据上仍然存在“信息壁垒”“信息孤岛”,无法实现全标准、全归集、全贯通、全在线的共享,政务服务效率不够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网办率不高,获得感不强。
(三)数据整合、信息共享难。一是房产数据整合难。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6万宗土地、8万户房产数据,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年来的日常登记数据整合,完成了约30%的房地数据的整合,但还有70%的土地和房屋未进行挂接整合。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目前虽有税务、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但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离上级要求的信息全覆盖还有很大的距离。
(四)联审机制未形成、工改系统未真正完善和运行。联合图审因宣传和告知环节还未真正完善,很多施工企业仍然依照按惯例将施工图与消防、人防设计图纸分别设计,分时段、分机构审核,导致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备案环节受阻,人防设计与施工、消防设计阶段脱离,影响施工许可审批时效。
(五)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一方面辖内企业普遍存在科技含量不高、财务报表不透明现象,并且与金融部门审核口径不统一,银行采信度较低,很难正确判断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导致银行不敢轻易放贷。另一方面企业缺乏规范化管理、财务状况不透明,抵押物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导致新增信贷融资难度加大。
(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迟缓。一是各成员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没有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对此工作不熟悉、不主动,部分成员单位对监管平台的操作流程还不熟练,有的甚至不会运用。
(七)法治环境有待提升。企业法治意识淡薄,企业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一些没有明文法律依据予以取消的事项,没有大胆突破,减轻企业负担。
三、解决我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问题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全覆盖。拓展服务方式,实行集约服务、套餐服务,在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的基础上,推行场景化、引导式政务服务,改善企业群众网上办事的体验感。
(二)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一是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同时承担**对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日常考核工作。督办市直部门及时、准确上传电子证照信息和数据。二是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并督促城管、卫健、人社、民政、公安等数据并入大数据运营中心,实现统一调度。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实现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税务、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整合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一窗办理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办调度机制,重点解决阻碍改革推进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持续深化银企对接机制。建立担保体系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融资担保实力,加快推进与省政府融资担保、**大正担保公司战略合作进程,构建多元化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不敢贷”的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诚信经营发展理念,帮助中小企业更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信用等级;加大“银税互动”“银电互动”等信用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不到”的问题。
(五)实现联合图审。建立“事前介入”管理制度,实行窗口“一次性告知”。确定联审的单位和部门,明确联审的内容及规模分类,拟定会审机制,明确各单位审查时限,定期通报结果。人防工程建设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全程监管,有效杜绝“未批先建”“逾期不建”“批建不符”等顽症,确保在建工程达标,验收时效缩短。
(六)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改善法治环境。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抓准点、定好位,制定《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为重点,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到司法办案的各个领域。下一步,及时梳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用活用好司法建设手段,帮助相关企业强化管理、改善经营。发挥司法审判工作职能,开庭涉企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2024年营商环境的建议和看法篇3
优化营商环境用最通俗的话来讲主要追求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公平公正;第二个方便快捷;第三个政策扶持。针对这几点,谈谈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措施:
一、打造公平公正、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只有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各类产权所有者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推动“找关系”向“讲法治”转变,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协调处理好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的关系。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在目前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再盲目的以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来资本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弘扬“店小二”精神,强化服务意识,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宁可自己麻烦,也要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方便;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避免成为“再多跑一次”,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政务工作“好差评”动态评分体系。形成有力的监督、督促机制,不断优化越城区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我们通过政协委员等窗口还可以向政府反映问题,但是普通的经商者有想法建议却很难向上反映。建议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不论办理何种事项,企业和市民都可以掏出手机扫一扫或进入APP,对政务服务在整体满意度、办理时效性、服务便捷度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留言补充。提交后,这些评分和内容会全部公开。针对评分体系,越城区内部不但要有勇于有以评促优的“光荣榜”,还要有以评督差的“落后榜”,以优带差,促进各部门各方面互相交流借鉴,不断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形成各地区、各部门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局面,共同提高。
三、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应政策。优化相关激励招商政策,在跟周边城市地区对比后,真正做到招商引商有吸引力,有竞争力,有差异化。进一步提高营商软环境,提升城市配套相应的文化、娱乐、餐饮、交通等各方面;创新工作机制,政府企业互促互督、互帮互助, 政府部分职能岗位领导到企业中驻扎,企业部分中高层到政府部门锻炼学习,长期化,规模化,真正做到政企交融;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推出招商团队整体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等一系列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直接影响着企业家们的投资信心,创新热心和发展恒心。作为绍兴市“首位度”的越城区更应该勇立潮头,学习全国优秀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争取创造示范引领的标杆性城市,带动整个绍兴地区营商环境的提升。
2024年营商环境的建议和看法篇4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一个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大局,按照世界银行评价营商环境指标,主要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投资者、纳税、执行合同等方面。
近年来,我市在招商、安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总体形势较好的情况下,对照上级要求和发达地区的标准,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特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统一认识,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地方党委、政府的层面纠正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偏差,既要坚决杜绝官商不分乱作为,也要防止谈商色变不作为,正确把握好“亲”与“清”的辩证关系,大张旗鼓宣传正面典型,弘扬正能量,让干部守住底线、把好分寸、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政策性担保公司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由市级层面对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进行调研,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治理结构、明确工作权责、加强队伍建设,把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建成一个定位准确、目标明确、规模不断扩大和可持续发展的公司,充分发挥其在帮助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上的职能作用。
三、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抓好先进经验落实。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函〔2024〕46号文件通报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涉及改革投资审批、便利企业开办经营、创新监管理念、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28项,为各地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标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建议相关部门可用之对照我市实际,从中学习借鉴,有针对性的选择符合我市实际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我市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2024年营商环境的建议和看法篇5
随着市委徐书记提出要把我市建成“中国最优营商环境城市”的口号以来,各县市区及乡镇各单位纷纷投入到围绕这个主题的大讨论中。个人以为,好的投资环境就像清新空气,对于外商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努力为投资方提供越来越“亲”和“清”的投资氛围,把营商环境打造成吸引投资的“金字招牌”。因此,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口号,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探索。
第一、思想解放是关键。要想让衢州冲出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让257万衢州人民真正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解放思想是关键。要放大格局,站在更高层次思考问题,慢慢从“小农思想”的影响中走出来,要以一种开放的思维看待问题,通过引进先进企业的工作方式和发展经济的模式,打开封闭的“脑神经”,激发活力,才是营造优秀营商环境的第一要务。
第二、放宽市场准入是前提。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本身的自然规律。从经济学角度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环节中去,并使企业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灵敏的特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因此,可以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是做好市场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只有放宽领域和市场准入深度,才能提高外来投资兴趣,让投资方从根本上认同当地、信任当地,为下一步扩大投资力度奠定基础。
第三、提高公共服务是基础。个人以为,要想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就要从自身做起。建议学习金融系统的服务模式,把“热情、周到、主动、微笑”的标准植入每个干部的心中,在接待客商的过程中让对方产生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提高真实投资力度。前段时间,市区两委党委针对几起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例进行了通报,并通过纪委处置了一批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高度体现了市区两委党委对打造优秀营商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在“南孔圣地、衢州有礼”的宣传口号下,要让每个人提高营商意识,打造浓厚的营商氛围,建设优秀的营商环境;同时,对营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优先提拔使用。牢固树立起支持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干部把精力聚焦到创新营商环境、推动创新发展上来。
2024年营商环境的建议和看法篇6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4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到2024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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