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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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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和广大家庭在建设“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宜居乡村中的独特作用,营造优美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六篇】,欢迎品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1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

  为切实做好本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庄(自然村、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请全体村民共同监督遵守。

  一、凡居住在本村庄内的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二、积极参加卫生活动,参与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改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垃圾乱扔、粪便乱排,柴草杂物等乱堆、乱放现象。

  四、家禽家畜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深埋。

  五、确保村内道路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现象、无柴草垛、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六、保持河道清洁,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各大小河道。

  七、自觉维护村内绿化地段的树木,不乱砍乱伐树木,保持绿化地段无杂物、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树木生长旺盛,没有枯树枝,树木及时修剪。

  八、严禁焚烧秸秆,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九、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设施的完好性,不得随意破坏垃圾桶、垃圾池、绿地、路灯、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

  十、村委会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被评为“不清洁”的农户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50—500元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按照本村农户家庭实有人数每人每月2元收取垃圾清运费。

  十三、本村规民约如需修改,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十四、村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十五、本村规民约自××年×月×日起实施。

  XX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宣传工作,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村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搞好村内卫生区域的划分,清扫保洁人员的调配及日常工作考核。

  三、落实每日检查制度,督促村民搞好庭院卫生,组织村保洁队伍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确保村容村貌整洁。

  四、积极组织村民植树、养花、种草、并开展护绿活动,绿化美化农村环境。

  五、积极做好村内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可用,对破坏环卫设施设备的行为进行教育和举报。

  六、根据《楚雄州发改委州人居办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指导意见》,收运及保洁费用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当地设施设备投入、经济发展水平和收费对象承受能力等实际,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机制,按照家庭实有人数每人每月不少于2元确定垃圾收费标准,承担必要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费用。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XX村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为营造清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决定建立“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望全村群众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执行。

  一、包卫生清洁。各农户负责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不向门外泼洒脏水和倾倒垃圾、粪便,不乱丢瓜果皮、烟头、纸屑、塑料袋及一切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房屋四周无纸屑、无烟头、无瓜果皮、无污水粪便、无乱倒垃圾、无废弃物堆积、无污水溢流、无蚊蝇滋生地、无卫生死角。做到脏了就扫,把垃圾分类投放至就近的分类垃圾池内,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二、包绿化管护。各农户加大房前屋后绿化力度,适时种植树木花草,不得擅自破坏公共林木,不得在树上乱钉、乱刻、乱挂衣物和搭建临时建构筑物,不得将垃圾倒在树根底部或公共行道上,不将污水、污物倒入门前沟渠、雨水井和路面。

  三、包秩序管理。门前屋后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做到不占道堆放杂物、建筑材料,不占道晾晒谷物,不占用人行道、公共场所停放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

  XX村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严格执行村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卫生保洁工作,特制定如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各村以村书记为组长、各村委委员为成员组成检查小组,每月对本村人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考核优秀的家庭授予“星级文明卫生户”称号,挂牌奖励。

  二、检查范围:按卫生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每月例行检查一次,除此之外还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检查办法:定期检查,检查组成员统一集合,各组实地查看。不定期检查,接到临时通知统一集合,坚持平时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查看后计算分数,张榜公布得分情况,并存档作为考核各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卫生工作较差的农户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XX村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向村民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带动村民积极参与。

  二、负责全村垃圾清运、分类工作,做好辖区内道路、河道沿线日常保洁,保持全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负责全村公共区域花草树木的灌溉及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四、督促村民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

  包秩序)责任,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干净整洁。

  五、监督村民分类、集中投放垃圾,做到垃圾入池。

  六、完成村两委交办的临时保洁任务。

  XX村清扫保洁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村委会是保洁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负责对村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对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随机开展督查和考核,月底已考核成绩作为兑现清扫保洁人员工资和续聘的依据。

  一、清扫保洁人员工资主要由扶贫项目村集体经济收益、向农户收取的保洁费用组成。

  二、清扫保洁人员工资按照聘用合同实施工资月付。其中80%作为固定工资,20%作为浮动工资,按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三、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发20%浮动工资,60分至80分发浮动工资的一半,80分以上发放全额浮动工资。

  四、考核细则如下:

  1、清扫保洁人员每周2次清扫主要干道(街道)两次,定时收集垃圾一次,并及时运至村内垃圾箱(垃圾池)内,做到巡回保洁,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2、村内公共场所无白色污染物、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3、村内主干道路无遗留垃圾、无积水、无杂物,道路两边及树坑无杂草,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4、村内房屋墙面、主干道树木、电杆等无乱涂乱画,无乱吊乱挂,无随意张贴宣传品,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5、村内垃圾收集箱(台)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村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6、沟渠内无垃圾杂物等漂浮物,发生问题一次扣2分。

  7、上级检查有问题的、村民单位有投诉的,一次扣2分。

  8、服从村委会的管理,完成临时清扫保洁任务,发现问题一次扣2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2

  一、管理组织

  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办公室、团委、工会负责同志及各年级一名负责人任组员。

  第二: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设计我校的校园环境布置、文明气氛、绿化工作、卫生工作,各办公室管理,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2、对我校的环境管理工作、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为我校的有关评先提供资料。

  3、做好校园管理资料的整理、积累、归档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活动

  1、每期有重点设计规划学校的环境布置,并努力使之实现。

  2、定期对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交流、研讨。

  二、校园环境设置要求

  第四条:校园操场

  1、校园操场平整,环境整洁,学生活动面积充裕,有一定体育活动器材,校园分布合理,有一定的绿化面积,校门到主体建筑有水泥走道。

  2、有宣传画廊或墙报,并定期更换内容,校园在醒目位置展示。

  3、车辆停放有秩序。

  第五条:建筑物

  建筑物无危险隐患,门窗墙体完好,坡璃明净无缺损,整体无积尘。

  第六条:室内布置

  1、教室有班风、学生习作栏、展示台,有团队队角、卫生角等基本布置,其他布置简洁、合理,不致分散学生学习注意力。

  2、教室桌椅摆放整齐,记载本、清洁工具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教室有照明灯具、插座,有广播喇叭。有条件的可使用投影仪、语音容(录音机)、电视机等。

  4、专用教室按规定内容摆放布置好,做好器材的防盗、防尘、防潮、防蛀工作。

  5、办公室教风上墙,有通知、记事栏布置,办公桌摆放整齐,桌面整洁,作业本按规定位置摆放,洗手用具、清洁工具干净定位;有照明灯具、吊扇、电源插座、广播喇叭等设施。

  6、食堂按食堂管理要求明细做手环境布置,设备摆放整齐。

  三、卫生要求

  第七条:校园卫生要求

  1、校园各区域划分相应的包干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碎石、烟蒂等废弃物及死角。

  2、运动场无杂物和障碍物。

  3、绿化地带内无纸屑等废物,花草树养护良好。

  第八条:室内卫生

  1、教室、办公室内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痰迹,每天有值日。

  2、室内墙壁保持洁白无脏迹,无积尘,黑板不破损,底槽无明显粉尘。

  3、食堂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厕所卫生做到:门窗、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便池经常冲洗,不堵赛,无积垢、臭气。

  第九条:个人卫生要求

  1、教师要穿着整齐,仪表端正,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抛瓜皮果壳纸屑,不抽流动烟,茶杯干净无茶垢。

  2、学生要衣冠整洁,佩戴好红领巾或绿领巾,按规定要求穿校服。头发、指甲整齐干净,勤洗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净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人人有良好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纸屑废物人见人拾。

  四、检查评比

  第十条:学校校园环境管理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校校园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评比、考核。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评比。

  第十一条:各校每天由师生组成的护导值日组,负责当天对校园环境及各班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日公布检查成绩,每月进行总结,纳入“班级常规管理评比”。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2024年1月起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站积极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公路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环境整治管理制度。

  一、工作思路

  以全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净化公路环境,杜绝污染公路源,提升公路环境容貌,降低扬尘污染,为      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坚持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加大路面人工、机械清扫以及洒水工作力度,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三、相关要求

  各中心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环境治理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四、考核办法

   采取不定期实地察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及要求;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按时整改上报。

  五、实施细则

  (一)日常养护

  (1)路面:坚持以路面养护为中心,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路面清扫方式,机械清扫不到位的地方人工清扫要及时清扫,发现路面有堆积物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一小时内上报)。清理重点主要包括公路路面垃圾、边沟、边坡及绿化带内的白色污染物、路面堆积物等。清理出的垃圾及白色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

  (2)洒水:对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一般每天进行不少于一遍的洒水降尘作业。加强雨后路面巡查次数,并对平交道口车辆带泥情况及时清理,清理不彻底的采用洒水车冲洗路面的措施,确保道路无车辆带泥现象。

  (3)绿化:路树、花草要合理管理,及时浇水,剪枝,不影响行车视线,遮挡三桩两碑的灌木要及时修剪。

  (4)关于禁烧工作:我站养护人员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白色垃圾、秸秆、杂草等,在工作组发现其他人员在道路两侧焚烧垃圾、秸秆等,应立即上报给站办公室或路政执法大队。

  (二)、要加大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要及时通知该路段养护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养护股股长,我站对整改的结果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以确保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达到治理要求。

  六、环境治理工作奖惩:

  养护中心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并要求对环境治理成果进行长期保持。在公路环境治理过程中,受到上级领导通报表扬的责任段,奖励该养护中心当月经费3%。受到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第一次对中心主任进行全站通报批评,第二次对除对中心主任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外,同时扣罚该中心当月经费3%,第三次对中心主任进行就地免职,同时扣罚该中心当月经费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4

  为了强化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爱卫会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各村实际,按照长期管理集中整治相结合、乡集镇与村管理同步、环境卫生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乡上成立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牵头负责。各级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和评比台帐。

  二、内容及标准

  (一)集镇及单位卫生管理办法

  1、实行日扫日清月评制,垃圾定点堆放,严禁随意设点堆放,每月清扫垃圾必须堆放于指定地点,若发现随意堆放垃圾一次,罚款50元;

  2、按时按标准交清卫生管理费,不得拖欠或拒交;

  3、对当月评为卫生光荣标兵的单位和门点,分别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对连续三次评为“卫生差”和无故不交卫生费的单位和门点,轻者在高台二中广播通报批评,限期交清卫生管理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重者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有关单位收回门面,另行转让他人。

  4、保持门面前和室内整洁,不乱摆乱放,禁止在门面上乱贴广告、标语、横幅等,违者罚款50元。

  (二)村级卫生管理

  1、各村要建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成员对各社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季度配合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督查评比,并建立卫生管理工作台帐。

  2、各村要明确各社群众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将垃圾例入指定地点,并定期进行掩埋和处理,禁止在沿路沿线公路两侧和居民点主干道乱扔、乱堆、乱倒垃圾和其它杂物。对地膜、塑料等白色垃圾,要经常检查,进行集中掩埋处理。

  3、各村社主干道路面要整修平整、干净,路面及两侧沟壕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勤清理。每年春季都要组织群众对所在村、社主干道路面进行铺垫修整。并对所在村社区域沟壕和道路两侧“三堆”及垃圾死角彻底清理。

  三、措施保证

  1、实行包保,落实责任制。建立自上而上的环境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乡上采取三定的办法,一是定领导,二是定村、单位,三是定专人管理的办法。由分管卫生的领导常年专人负责。村上由包村领导和干部包保,村由村主任具体负责,社由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社长负责对全社及各户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乡上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2、集中整治,常效管理。各村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在保证每年春秋两季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乡上实行月检查季评比,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制度,每月由村上组织专人对居民点主干道和农户卫生进行集中检查评比,并建立工作台帐,每季度由乡卫生领导小组对全乡各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比,对卫生评比好的村颁发给卫生流动红旗,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加1分;对连续两次卫生评比差的村,主要领导要向乡政府做出书面专题检讨,并在年终精神文明责任书考核总分中扣去10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5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4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制度6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镇推行“社区-村庄-农户”三级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网格架构划分

  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社区-村庄-农户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每个社区党委副书记为社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所有村庄。

  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庄,村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采取“两委”干部包片区,党员联户,分片负责网格内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全体农户,实行“门前三包”。

  二、网格管理职责

  一级网格:做好承上启下职责,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调度汇总本社区村庄环境整治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培育环境整治示范样板。

  二级网格:村“两委”研究落实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好星级家庭评比、保洁员评优工作。组织保洁员做好环卫一体化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宣传公示工作。实行包片联户制,将村庄划分成片区,由“两委”干部担任片长,由党员直接负责到农户,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合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三级网格:根据村规民约要求,开展“门前三包”:包庭院的清洁,即按照“家居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标准,抓好美丽庭院创建;包卫生清扫,即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乱排,无私搭乱建,杂物堆放整齐有序;包绿化管护,即积极开展房前屋后的绿化,并管护好门前村集体栽种的绿植。

  三、网格管理保障措施

  1.定人员。社区、村庄要由专门人员负责,配强工作力量,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打造省级清洁村庄。

  2.定职责。各村庄都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清单,制定扎实的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定期调度、张榜公示、公平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升村庄美丽宜居新容貌。

  3.定奖惩。将考核结果与社区经费和保洁员工资挂钩,与各项工作奖补资金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促进村貌大提升,干干净净迎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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