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思路是指在工作开展之前,理顺完成工作的顺序,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应解决办法,并且随着工作开展,不断更新的思维活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汇编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
20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特殊而重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聚焦省委农业农村“十稳十提”工作思路,融合县委、县政府以“五强”“五建”为抓手,按照20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关要求,建强队伍,提升能力,进一步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思路,按照《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战图》《长治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矩阵图》部署,全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领域覆盖、全行业监管、全链条打击,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202*年,力争年度全县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达25件以上,查办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10件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2件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四、执法重点
1.种子。重点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登)先推、散种子、未按规定检疫调运、标签不符合规定及不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超范围经营禁限用农药、制售假劣、标签不符合规定、添加隐性成分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兽药(鱼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禁用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销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兽药使用主体不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用药及休药、使用违禁兽药或违禁添加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违法添加、掺假使假、无证生产、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6.畜禽屠宰。重点查处未佩戴标识或无检疫合格证明、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生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私屠滥宰及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7.动物卫生监督。重点查处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无检疫证明和无检疫标志、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运载工具未按规定及时清洗消毒、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动物诊疗机构无证诊疗、“挂证”诊疗、超范围诊疗、不按规定使用处方笺、未按规定处置诊疗废弃物、不按规定悬挂许可证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不按规定登记保存动物诊疗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8.畜禽养殖。重点查处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畜禽养殖、不按规定申报检疫、未按规定实施免疫接种、未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及不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养殖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9.渔业渔政。重点查处全民所有水域非法捕捞活动,特别是在禁渔期、禁渔区从事捕捞作业,使用禁用渔具电毒炸鱼,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涉渔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产养殖主体无证养殖、使用违禁药物、不按规定建立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农产品。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违规使用“三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不按规定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不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农机(具)。重点查处无证无牌、涉牌涉证、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使用不合格零配件维修农业机械、违规载人、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按照部、省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通知要求,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大练兵方案,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在本级执法队伍中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通过以学助练、以查提技、以案强兵,切实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要保证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的基础知识和执法技能理论学习。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对照《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执法行为“二十条禁令”》要求,建立健全《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行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农业行政执法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铁篱”,切实消除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漏洞,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严格落实属地执法职责
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日常执法与重点执法、执法办案与技术支撑、源头打击与全链条执法四个方面的关系,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查涉农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属地执法职责,切实做到全方位履职、全领域覆盖、全环节监管。在检查巡查时,要认真填写《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巡查记录表》,按季度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作为履职尽责的依据。
(四)矩阵执法开展六大行动
按照《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战图》《长治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矩阵图》部署,明确执法重点、划定执法区域、紧盯重点环节,以“晋剑护农”行动为统领,扎实开展好种业执法、农资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具)执法等六大执法行动,确保做到全领域执法、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覆盖。重点围绕部、省年度考核指标,确保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年度办理不少于10件、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年度办理不少于2件,全力完成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指标。
(五)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加强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种子、农药、肥料等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全面掌握辖区执法监管对象总体情况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移交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快查严办,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积极对接市场、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惩涉农违法主体,形成执法合力;密切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紧密、配合有力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形成行刑衔接合力。持续保持严厉惩治违法的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涉农生产经营主体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守法意识。
(六)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要求,把正确履职尽责、依法公正办案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确保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主体适格、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牢固树立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的意识,坚决杜绝“零办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有目标任务、有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有检验考核,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要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大力推动法律法规进乡村,以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为契机,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生产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现场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引导农业从业者知法守法用法,实现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型有效。
(八)按时公开案件信息
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长治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及《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做好202*年农业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信息内部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双公示”及信息报送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布影响力大、震慑力强的典型案例,让守法者规范经营,违法者寸步难行。
【篇2】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
xxxx年,xx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为抓手,严格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动物卫生监督和禁渔执法监管,切实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利益。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涉农专项行动为着力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助力新冠肺炎防控和非洲猪瘟防控提供强有力支撑。xxxx共完成执法监督抽样任务xxx个(食用农产品xxx个,农业投入品xx个,饲料xx个,兽药xx个,肥料x个)。处理各类投诉举报xx起,处理涉农纠纷x件。全年出动执法人员xxxx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xxxx余车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个体)xxxx余家次,发放宣传资料x万余份,指导培训x场次,指导培训xxx人次。办理涉农行政处罚案件xx件(其中xx件简易程序案件,x件移送案件),罚没款xx.xxxx万元,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分类执法监管情况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时段对重点农资产品开展了四次专项整治行动。x-x月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种子销售备案制度,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重点查处未取得登记证号的肥料产品。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限用药行为。x-x月开展了卫生杀虫剂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家乐福、好又多超市、世纪摩尔百货、利民连锁等各大超市,对其销售的蚊香、杀虫气雾剂、电热片蚊香、驱蚊花露水等卫生杀虫剂进行全面排查。x-x月开展了食用菌生产及菌种生产经营主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调查企业、走访菇农、查看菇棚等多种形式,对全县食用菌菌种生产企业及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无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经营档案、是否进行经营备案等。全年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xxx家次,种植基地xxx家次,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二是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平台,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通过系统随机匹配监管对象与执法人员,共检查农药经营企业x家、肥料经营企业x家、种子经营企业x家,其中,发现x起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传至智慧监管平台。三是严肃查处农资案件。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限制使用农药定点销售制度,大力查处禁用农药、种子和肥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全年共办理种子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办理肥料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万元,办理农药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xxx万元,办理农产品行政处罚案件x件,罚没款x.xx万元,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四是积极协调处理农资纠纷。积极转变观念,受理群众投诉,加强对农服务。全年共处理涉农纠纷xx余起,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深入开展渔政监督执法,保护县域水生态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禁渔期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为禁渔、禁捕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张贴《禁渔通告》《禁捕通告》《野生动物保护法》《水产(渔政)行业重要法律宣传海报》、树立宣传牌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年共出动执法宣传车辆xxx余车次,发放宣传资料x.x万余份,张贴标语xxx幅,张贴宣传通告xxx张,花草牌xxx个,横幅xxx个,宣传画册xxx张,告示牌xxx个,开展宣传报道xx次。三是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结合“河长制”,以镇(街道)网格员、村(社区)治保员对辖区内河段开展巡查为主,相关部门、渔业执法人员开展全流域巡查执法为辅,逐步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将“中国渔政亮剑xxxx”、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重点水域禁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及清理整治违法渔具、打击电鱼活动、春季禁渔和十年禁捕工作有机结合。全县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x次,出动巡查及执法人员xxx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xx车次。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的管理,检查水生野生繁育场所xx余家次,检查经营场所xx余家次。加强城区重点水域禁渔执法,对xxx余名游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劝离,对xx名不听从劝导的游钓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清理整治违禁捕鱼网具xxx张(副),清理取缔涉渔艇筏xx艏,没收渔获物xx.x公斤,放生鱼获xx余公斤,组织集中销毁活动x次,行政立案查处xx起(含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x起)。
(三)全面推进养殖执法监管,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
针对农产品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风险隐患、行业“潜规则”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规范农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了xx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检查养殖业生产经营业主xxx户(次),规范整顿畜禽产品经营市场x个,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开展法律法规培训x次,培训人员xxx人次。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管,确保全县肉产品质量安全。
以“智慧动监”和动物卫生监督“xxxx”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动物移动严管”、动物标识管理、养殖屠宰环节卫生监管、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监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监管职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全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xx次,发放资料xxxxx余份,举办培训x期,培训执法人员xx余人次,全面提高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积极开展微信APP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率达xx%。全年共开展生猪产地检疫xx万头,禽类产地检疫xxxx万羽;屠宰检疫xx万头,检疫率达到xxx%;规模场备案xxx家。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打击违法违规生猪调运百日专项行动》和《打击违法违规生猪屠宰百日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畜禽调运和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办理案件xx件,其中x件被x市农业农村局评为优秀案件,全年罚没收入xx.xxxx万元,移送公安x件。其中生猪调运和屠宰案件xx件。
二、工作思路
1.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省市各级执法综合技能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2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监管的严打高压态势,确实保障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3.积极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加大对全面禁捕期电、毒、炸鱼的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我县渔业生态环境。
4.持续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坑农、害农和损害农业生产行为问题。
5.继续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整顿零散商家,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6.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和畜产品监测,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类和孔雀绿石等禁用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篇3】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
20XX年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全国农资打假办和省市对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治理整顿的要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打假护农,保粮增收”为目的,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及农资市场的治理整顿,防止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
为使农业执法人员更好地行使执法权利,全体执法人员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树立农业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重点对农业有关法律、农业部部令公告、行政通知以及省市下发的有关公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按照农业部新规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进一步完善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严谨的执法队伍。
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群众增强维权意识
根据以往的假劣种子、农药、化肥案件,由于宣传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根据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工作安排、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农业厅的要求,xx市及时制定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5-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以送科技、送识假辨假常识、送优质农资下乡进村为重点的宣传周活动。XX年3月5日,由xx市农业局组织,局属法规科、执法支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机推广站、水产站、农环站等参加,在沾益县组织开展了“xx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随即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车辆311车次,制作宣传标语107条,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咨询165场次,组织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方面的专家3146余人次进行现场咨询、现场解答,现场咨询人数达98421人,辐射人数达450080人,组织农资质量鉴定服务73人次。发放《农业部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科技明白纸》、《蔬菜科技知识小问题》、《如何正确施用农药》等宣传资料、技术材料274976份,展出农药、肥料、农机等农业科技展版60余块,执法人员现场介绍识假辨假常识,把劣质农资种子、化肥、农膜也摆到现场,从外观包装如何识别耐心讲解,让农民也成为了辨假专家。现场播放“放心农资 百姓无忧”系列电视宣传讲座,利用各县(市)区农广校宣传教育系统播放“放心农资与维权知识”系列广播讲座803.2小时,组织广大农村朋友认真收看,收看人数达127585人;云南省广播电台、xx市电视台于3月5日到现场作了采访报道,各县市区电视台也对各县市区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情况作了报道,市县电视台报道16次。同时推介了一批放心农资、信誉较好的企业,农资经营户现场介绍一批放心农资,现场销售放心农资XX余公斤。
三、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市场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xx市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上半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2-5月份共集中执法61余次,出动人员2146余人,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81车次,检查整顿各类市场273个,检查整顿经营单位376个,共查获假种子1671公斤,假农药及高毒、高残留农药1466公斤,肥料96103公斤。立案查处71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处罚。特别针对种子、农药市场的抽查检验工作中,体现了“两个转变”,三个“延伸”。一是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二是由临时检查为主的执法向日常化执法转变,进一步强化农业执法的主体地位。“三个延伸”:即从单一农资市场管理向农产品质量生产全过程执法监督延伸;从单一查标识、证书向内在质量管理延伸;从单一查市场向查源头、打“窝点”延伸。全市共抽检种子174次,抽检品种15个,通过检验,种子的发芽率都达到国家标准。农药共抽检30多次,抽检品种20个,结果存在质量不合格现象。其中假种子案主要发生在会泽县、麒麟区、罗平县、师宗县,假农药及高毒农药主要分布在:陆良县、宣威市、罗平县等,但通过近段时期的打假整顿和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使全市的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毒鼠强的宣传和监管力度,防止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
XX年1月4日宣威市宝山镇毒鼠强中毒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说明了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对少量流散在民间的毒鼠强清缴还不够彻底,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毒鼠强整治成员单位的紧急会议,进一步总结毒鼠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成员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毒鼠强整治工作,杜绝毒鼠强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于XX年1月10日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毒鼠强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抓好毒鼠强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部门整治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机构不散,工作力度不减,整治要求不变,进一步查缺补漏,全力做好毒鼠强全面清查收缴工作,保证不漏一家一户、一门一店、一瓶一包,进一步强化对合法杀鼠剂营销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毒鼠强中毒事件的督办。
五、组织项目申报
按照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市秩函[XX]22号《关于申报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农资市场和农资监管工作的特点,经请示局分管领导批准,迅速组织陆良县申报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县。
通过上半年的工作,农业执法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农民没有掌握辨别假冒伪劣农资的基本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对购买了假劣农资后如何追讨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甚了解,以及农资经营者未建立经营档案,未开具有效售种凭证现象突出,致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到假劣农资后,追偿困难,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等等问题。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解决,在今后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心慈手软,力争下半年无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确保农民能够买上放心农资。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全方位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把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篇4】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
进入2024年以来,我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六中全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以强化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目标,按照“有案必接,执法必严”的原则,严格执法。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334台次,执法人员1201人次,下达责令责令整改通知书43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起,结案7起,实现罚没收入135655元。有效的整顿和规范了全区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全区的春耕夏播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种植业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了春季农业投入品市场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种子专项治理、肥料专项治理行动和农药专项执法行动等五个集中行动活动。主要对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基地、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监管对象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经营使用情况、生产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有无禁限用高毒农药等内容。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92家,生产企业16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立案2起,结案2起,罚款15200元,有利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净化我区种植业市场。
(二)畜牧业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饲料、兽药专项执法行动、畜禽屠宰专项执法行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等整治工作。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产品行为,进销货台账是否记录规范齐全,有无假劣违禁兽药,有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信息记录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标准等。严查未建立肉制品检疫检验制度、屠宰未经检疫病死猪、注水猪等行为,加大对无证私屠滥宰行为的查处,对养殖单位重点检查未建立生产养殖档案、动物卫生防疫不达标等行为。到目前为止,检查生产企业10次,经营单位38次,处理12345热线12家(次),立案3起,结案3起,罚款67645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
(三)开展沂河段重要水域禁止违法违规涉渔活动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辖区水域执法监管,指导监督清理涉渔“三无”船舶以及绝户网、迷魂阵、地笼等违规网具,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执法人员对沂河高都、册山、黄山沂河段水域在白天及夜间加大对执法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111余车次,在刘道口、黄山等敏感水域进行夜间蹲守40次,接到12345处理单近100余起,所有诉求执法人员均做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全区共清理“三无”船只5艘,迷魂阵4帖,地笼50个。
(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和农机安全执法行动。认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业务学习,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为重点,加大执法透明度,全面落实执法工作。通过调查目前全区已注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15家,农机维修点6家。全区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7892台,拖拉机挂牌登记7168台、联合收割机挂牌登记724台。全面开展农机安全日常执法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套牌、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车辆24台次,执法人员130余人次,下达责令整改3份,现场处罚1起罚款100元。
(五)林业执法。全年共立案4起,结案2起,罚款52890元,出去车辆20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同时,多次联合林业中心、公安分局处理12345群众诉求,根据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均给予答复。
(六)粮食执法。为保障粮食收购安全和“双节”期间粮食市场安全平稳运行,联合粮食中心对粮食收购点、粮库和鲁南粮油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及存储情况、仓储设施、库存量、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个别粮油经营户、企业存在米面油未严格按照分区分类存放,摆放不整齐等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包括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兽药、饲料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秋冬季农业投入品检查,秋季种子市场检查,肥料专项治理行动,农机生产安全检查等,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的震慑力。
(二)加大对沂河非法捕鱼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积极寻求探索建立区域和部门间联合执法制,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者跨区作业行为,维护沂河捕捞生产秩序,确保沂河内安全稳定。
(三)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执法选传和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全区农资经营户和畜牧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宣传,营造浓厚执法氛围,为全面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篇5】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
今年上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实施部门职能,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并且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资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市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20xx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农资打假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资辨识知识、维权办法等。印发《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管理制度》等宣传资料3320份,出动宣传车辆30台(次),并及时汇总信息上报。在全区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打假护农氛围。
二、市场排查。
我区严格按照全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重点对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门店进行检查,对全区20个农资市场进行了80次农资市场检查,共排查154家农资经营商户,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未种子备案和未审定品种门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32份,避免群众经济损失共5万元;调解农资质量纠纷3起,已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挽回群众经济损失0.9万元;协助外地市调查农资案件1起。
截至20xx年7月15日,全区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性农药除外)》178家;审核上报省农业厅《农药经营许可证》5家。重点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是否执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农药经营门店(非限制性)是否存在销售限制性高中毒农药,对于存在限制性农药情况,责令下架停止销售。20xx年上半年全区农药使用量近130吨,高毒农药占比5%,环比下降1%,切实落实了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
三、下半年工作部署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小麦季种子市场打假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秩序,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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